第47章 凶手殒命(1 / 2)

在公元 2020 年 11 月 9 日这个平凡而又特殊的日子里,赵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肩负着神圣的使命,接受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重托。他们庄重地向被告人刘书金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这一刻仿佛时间凝固,气氛肃穆。

这份刑事裁定书犹如一道闪耀着正义光芒的利剑,刺破黑暗,彰显法律的威严。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深思熟虑、缜密审查,裁定指出:

赵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及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对于被告人刘书金强奸并残忍杀害被害人王某某、李某某,以及企图强奸被害人周某某后杀人未遂的犯罪事实,已经有了清晰明确的认定。

这些犯罪行为的证据确凿无疑、充分可靠,定罪精准无误,审判程序更是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合法合规。

然而,就在复核的关键时期,一起原本未被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认可的案件——被告人刘书金涉嫌强奸并杀害被害人朱某某的犯罪事实,突然出现了新的证据。

这些新证据如同一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千层浪。它们的出现意味着必须要对这起犯罪进行重新审视和审判,以确保司法公正得到最彻底的维护。

整个事件充满了曲折与变数,但正是这种严谨和负责的态度,让人们对法治社会充满信心。每一个细节都将被仔细推敲,每一份证据都会被认真核实,只为了追求真相,扞卫公平与正义。

这场审判不仅仅关乎个体的命运,更是对整个社会法制体系的检验与巩固。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深入研讨之后郑重决定:坚决不核准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维护第一审对犯罪嫌疑人刘书金处以死刑,并永久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决;毫不留情地撤销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以及赵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即刻发回赵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时光荏苒,转眼来到了 2020 年 11 月 24 日,这一天,赵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刘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举行了一场公开透明的审判大会。

在法庭严密的审理过程中,赵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如下:犯罪嫌疑人刘书金丧心病狂,于 1993 年 11 月 29 日犯下强奸罪,并残忍地将被害人王某某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