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里面,也走出一名中年男子。
块头较大,满脸横肉。
喊话的,就是他。
男子走到李春风面前,打量了他一眼,笑道:“老板,男欢女爱,也需讲究个你情我愿。你这将人弄晕了强行带走,不太好吧?”
“她是我朋友,我送她回家。”
“送她回家?你知道她住哪吗?”男子问。
“没关系,她很快就会醒来,等下问下就知道了。”
“没那必要了。”男子摇了摇头:“她就住我们夜总会提供的宿舍,没到假期,是不允许出去的。”
李春风一听,眯着眼扫了下围上来的这些人:“你们这是非法囚禁吧?”
“随便你怎么想都行。老板,我希望你听我一句劝,别沾惹她。咱们这里女孩子很多,若老板真想找一个共度良宵,我可以安排地方供你选美,如何?”
“不好意思,我今天晚上就看上她了,就算是瑞典公主来了,我也不换。”
男子还没说话,旁边就有一个黄毛鸡公头的青年跳上前来:“你踏马德找死呀?我们雷哥内定大嫂的主意,你也敢打?我数三个数,你放下大嫂,要不我可不客气了!”
鸡公头将手中的蝴蝶刀甩动两下,指向李春风。
同时斜昂着脑袋,鼻孔与刀尖平齐,面相凶恶,眼神中充满不屑。
其余混混,也用差不多的眼神瞪向李春风。
“阿飞,干什么?人家老板上门是客,怎么能对人家这么不礼貌?赶紧把刀收起来!”中年男人连忙瞪了鸡公头一眼。
阿飞哼了声,才将举起刀的手放下。
又对李春风道:“老板,我这些兄弟,都还年轻,喜欢玩刀,又非常容易冲动。你别跟他们一般见识。”
呵,玩刀,容易冲动?
一帮小混混,跟耗子别了支水枪似的,吓唬猫呢?
若你们十几支枪围着我,要顾及到黄佳莹,或许我只能暂时妥协,再寻机会反击。
就凭这些玩具刀,再看他们那外强中干的样......弄死他们不比杀鸡难。
李春风抱着黄佳莹继续往外走。
“草泥马的,你踏马聋了听不懂雷哥说的话是吧?”阿飞骂了一句,手一抬,朝李春风大腿处扎去。
往上扎,怕扎到大嫂。
况且人的身体致命处基本都在上面,万一扎到人家喉咙,搞不好就成杀人犯了。
当混混的,也还是要懂点专业知识的。
只可惜,混混的专业知识,跟特种兵的专业知识之间的差距,孙悟空一个筋斗都翻不过去。
阿飞的刀还隔老远,李春风扬起一脚就踹在他肚子上。
我要走,你们非要逼我动手。
行吧,既然都动刀了,那就是正当防卫了。
阿飞整个人被踹得飞了起来,撞到跟在他后方的两个混混,才重重落在地上。
“啊~~”的一声惨叫,感觉骨头肯定散架了,五脏六腑都疼,全身上下都痛。
“找死啊!”其余几个混混,也纷纷扬着小刀上前来捅李春风。
李春风冷眼轻蔑一笑。
在全军大比武的时候,我能一个打十个。
而被我打趴下的那十个,随便拉一个出来打这些小混混都能一个打十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