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首次落败(2 / 2)

“当然,咱们可是流着相近血脉的兄弟,说不定不久之后我们还能还能站在同一战线,并肩作战!”

回答约翰的只是一道凌厉的劈击,坦格萨尔杀心已起,奋力奔驰下的一道劈击势大力沉,就算是一名重甲步兵恐怕都会在此攻击下一分为二。

“吼!”约翰大声的喊叫起来,他猛的一翻身,滚到坦格萨尔的马腹下,而后双臂用力,抓住马腿拼力一掀,巨大的力量将坦格萨尔连人带马掀翻在地。

坦格萨尔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在他的身体刚刚落地的时候,约翰就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冲到坦格萨尔的跟前,右手好似锋利的精钢短矛一般狠狠地去穿刺坦格萨尔的胸膛,而他的左手则虚握,飞快地向着坦格萨尔的脑袋抓去。

约翰的双臂隐隐变得血红,仿佛有岩浆在手臂中流淌。

“该死,少主。这家伙是狂战士!还领悟了野蛮人的暴血技能!不要被他抓住,在暴血的增幅下他的力量可以增加三倍!”猜出约翰底细的尼根赶紧大声提醒道,不过他可不敢出手,在野蛮人的习俗中,神圣决斗是绝不能容忍外人出手干涉的。

听到提醒,坦格萨尔赶紧奋力挥掷出手中的牛角战斧,也不看结果,双手用力撑着地面,连连用力向后面倒退拉开与约翰的距离。

看着飞掷面门的战斧,约翰烦躁地将右手收回,横臂挡在脑袋前,斧刃撞击在约翰的前臂上,却发出了难听的金属摩擦声,战斧被格挡到一边,只在约翰手上留下了一道不深的伤口。

坦格萨尔借此机会站起,一脸严肃盯着双手赤红的约翰,大概也了解到了血手称号的由来。

继承了铁甲暴熊铁甲能力的约翰,一对双臂就如同精钢铸成,是他最为得意的武器。他曾经凭借着这一能力,斩杀了很多青铜中阶的人族骑士,甚至还重创过一名白银下阶的贵族天骄。

拥有着白银斗气,刚刚晋级白银下阶的坦格萨尔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败于己手的天才骑士,约翰还是有着充足的信心。

“小鬼,你已经没有武器了,还要再继续吗?”约翰望着坦格萨尔左胸胸甲前的黑石家徽,想了一会还是开口问道。

其实一年前的那名白银天才他也有机会追上去斩杀,但他并没有这么做。在约翰的匪徒生涯中,他也见识过拥有大骑士战力的巨寇,但他们都不敢说自己能在北境横行无忌,有时候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他们也会如同案板上的肉块任人宰割。

约翰只是想求财,只是想让自己从一介匪盗跻身成尊贵的贵族老爷。“不去得罪惹不起的人。”这正是约翰的处事原则,所以他在东部荒原横行了几年,至今也就一个被强占了庄园的小骑士通缉他,真正的大佬都知晓他的跟脚,所以看在他还算比较老实,比较听话的份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该死,这就是悬赏金两百金币的贼寇?我要把夜鸦那小子的脑袋先砍了再说!”坦格萨尔听到问话,脸色难看之极,心里默默诅咒着该死的夜鸦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