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新朝制度(一)(2 / 2)

明末逐鹿天下 风啸木 2609 字 10个月前

皇帝担任军队的大都督,军队由大都督府指挥,平时二到五名副都督管理。

都督府下设总参谋部、军政部、军法部、后勤部、陆军部、海军部等部门。

各地区比如西南地区,成立西南都督府,管理当地的军务。

军队执行募兵制。

大明的父子继承军户制度,缺点太明显,也没有为朝廷省钱。

最大的缺点是这种军队,在开国初期,战斗力还可圈可点。

经过多年的制度腐败之后,军户制已经完全没有战斗力。

大明的主要强军,那都是招募的军队。

大华王朝税收制度较好,朝廷不缺钱,直接采用募兵制。”

苏河对于军队,依然保持原先秦王府的制度。

这个制度现在运行的很顺畅,灭亡大明的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问题。

军队的财权和人事权不失,朝廷就能掌握军队。

大明军队人事权,早期还有五军都督府掌握。

军人有一定的荣誉感,大明军队前期战力还可以。

土木堡之变后,属于勋贵的军权,被文官夺去。

大明的军队,连将领的晋升,都需要看文官的脸色。

统领军队的统帅,大部分是不懂军事的文官,军队的战斗力越来越弱。

遇到一个懂军事的文官,那都是大明皇帝的祖坟冒青烟。

苏河吸取这个教训,军队的人事权由大都督府掌握。

军队最高人事权,由皇帝掌握,谁都不能插手。

军队的财权由皇帝、议会和内阁掌握。

军队不能自己掌握财权。

军队能经商,靠自己获得足够的军费。

这就不是国家掌握军队,而是军队掌握国家,肯定会出现大问题。

秦王苏河说完军队的制度,军方所有将领都松了一口气。

军队的制度基本没改,他们也不用重新适应。

除了多出一个从来没听过的议会,与之前没有太大的差异。

苏河诉说完军队的制度,没有任何人提出建议。

他看向文官,说出新朝的官府制度,这个苏河改变了很多。

“国家的最高决策者是皇帝,最高决策衙门是金銮殿大朝会。

朝会决定下来的政务,一般的由内阁处理。

内阁下设六部、工商总局、专利局等衙门。

还有几个衙门,不受内阁管理,直接听命于皇帝。

它们是由原先秘书处改编,负责沟通内外的通政司。

负责管理所有官办企业的少府。

负责收税的税务总局。

负责稽查百官贪腐的都察院。

负责审桉的大理寺。

新设立一个衙门议会,它的地位和内阁相同。

它负责国家高层与民间的沟通,制定律法的衙门。

所有文官都有任职期限,每一个职位任期五年,期满后都察院和上级会对官员进行考核。

包括首相在内的内阁成员、各部门的主官、地方的巡抚、知府、知县和议会议员。

都有任期限制,同一个职位,每个人不得担任两届。”

苏河没有对文官体制,做出太大的调整。

他只是增加了一个新衙门议会。

议会的作用,在王朝初期,主要是制定各种律法。

它也是苏河留下来,应对几百年后的大变局。

有议会这个衙门,之后封建王朝崩溃,必然会走向君主立宪制度。

它主要的作用,就是制衡皇权和相权。

苏河给内阁官员设置任期限制,也是为了限制相权。

哪怕是后代压制不住首相,但一个首相最多只有十年任期。

这么短的期限,正常情况下,不足以让一个权臣,成长到具有颠覆国家的实力。

王仲策听完,这关乎他的切身利益。

他立刻询问道:“王上,首相的任期限制十年时间,这个时间从之前计算,还是从开国之后计算。

首相任期结束,他还能担当内阁官员吗?”

王仲策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他语气比较平澹。

苏河说道:“任期限制,当然是从开国开始。

首相的任期和内阁其他大臣任期不叠加计算。

但除了首相这个职位,内阁其他大臣,无论他们负责哪个领域。

每个官员一生,只能任职两任十年时间。

中途辞官或是贬官,都算消耗一整个任期。

首相等内阁官员,任期满之后,可以任职其他职位,比如去都察院和议会任职。”

苏河解释的非常清楚,一名进入内阁的官员,他最终能担任首相,最多只能在内阁任职二十年时间。

王仲策听到这里,他长舒了一口气。

从现在开始计算任期时间,他还有二十年时间。

二十年之后,他也垂垂老矣。

他在首相的位置上,都未必能干满十年。

秦王苏河之前就和他透露过口风。

文官海外封王非常困难,需要立下不朽的功勋。

但作为开国的首相,海外封王肯定有他一份。

王仲策现在只想着做好最后一班岗,积累足够的功勋,去海外担任诸侯王。

他和苏河的交谈,让所有人都清晰认识到,首相和其他官员的任期制度。

王仲策这才注意到,秦王苏河设立了一个新机构——议会。

他和秦王苏河讨论过国家制度,那时还没有听过,这个名为议会的衙门。

他这次真的好奇,语气有些期待的问道:“王上,议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衙门。

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衙门。”

乾清宫的其他文武官员,他们也用目光看着苏河。

这些人都不理解,议会具体的作用。

苏河简单的解释道:“议会有议长一人,负责主持会议,地位等同于首相。

议会名额的分配,每一个省有三名议员。

剩余的议员,一共有三百六十五人。

除了每个省的固定议员席位,其他议员。

按照身份分配,宗室、贵族、军人、商贾、工匠、农民都有相应的名额。

议会的主要作用,是制定新朝的法律。

少数服从多数,法律只有经过议会过半议员的同意。

皇帝签发之后,才能实行。

修改法律,必须要有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才能修改。

议会第二个作用,就是审核朝廷的预算,监督各个衙门的运转。

议员任职期间,享有刑事豁免权,皇帝的命令都不能把议员下狱。

触犯法律之后,有议长剥夺议员身份,才能进行审判。

议会最大的权力,它有弹劾首相、罢免皇帝的权力。”

王仲策听到议会这个权力,他震惊站起身,大声喊道:“王上,不可,这是祸国之策。”

其他文武官员,也激动的站起身,反对议会这个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