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六祖授法(2 / 2)

落难情缘 洪门十一少 1831 字 8个月前

唐中宗采纳了群臣的建议,于神龙元年(705年) 将“报恩寺”赐名为“国恩寺”,并敕赐武则天亲手书写的“敕赐国恩寺”匾额一幅,如今匾额仍悬挂在龙山国恩寺正门上方。

从此以后,新州龙山“国恩寺”更加驰名遐迩。

而当年秋天,武则天病入膏盲,药石回天无力,高僧的颂佛也挽救不了她的残命,在萧瑟秋风中撒手尘衰。

武则天死,去帝号,尊称“则天大圣皇后”。

给这位空前绝后女皇留下的是渭河畔乾陵那高大而厚重的无字碑,任星移斗转,沧桑变迁,让后人自作评说。

六祖惠能由于拒绝皇帝的诏请,不事皇权、远避朝政,他那高洁清静的山林禅师形象更得各地禅僧与黎民信众的拥戴,曹溪的南宗顿悟禅法,影响更为深远。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

由于六祖惠能坚持历代禅宗师祖不事权贵、远避朝政的传统,自始至终都是以一个清净高洁的山林禅僧形象立于世上,与神秀等人追求荣华富贵的官禅、京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样,六祖更博得广大黎民百姓的青睐与喜爱,在日后其影响更为深远,声誉日隆,引得“四海缁徒,向风而靡”。

......

方丈室门外的普提树年复一年地吐了新芽,又飘落了黄叶。

六祖惠能触景生情,觉得自己年事已高,这天,他把门下最为得意的十大弟子叫到了禅堂。这十大弟子是:慧詹、法海、志诚、法达、智常、智通、志彻、志道、法珍、法如。

六祖惠能恳切地对他们说:“看到寺里的花开花落,我自知年高老迈了。以后弘扬禅法的重任责无旁贷地落到诸位的身上了。你们都是我的贴身弟子,不要把自己混同一般的徒众。曹溪宝林寺毕竟是国中一隅,我圆寂之后,你们应各赴四方,成为教化一方的宗师。我如今将本宗的禅法精髓及宣讲之法,向你们宣示。”

众弟子异口同声地:“祈望师父点化。”

六祖惠能神色庄严地说:“讲述任何教义, 都不要离开本性去孤立地说。既要看到事法对立的一面、也要看到它们相统一的一面。”

众弟子:“请师文详细解释三科法门及三十六对法。”

六祖惠能开示道:“三科法门......如果本性追求邪恶,那么,就会产生十八种错误的见解,即众生之性;如果本性纯正,就会产生十八种正确的见解,产生善,即是佛性的表现不论是众生性还是佛性,都是从人的本性中产生出来的。”

众弟子都是道行较高的人,听后俱说已理解了三科法门的要旨,再问:“什么是三十六对法呢?”

六祖惠能阐释道:“三十六对法,是指三十六种相对的事相。属于没有情识的外在事物与现象的有五对:即天与地相对,日与月相对,光明与黑暗相对,阴与阳相对,水与火相对,这就是五对。在事物的相状、性质与语言概念方面有十二对:语与法相对,有与无相对,有色与无色相对,有相与无相相对,有漏与无漏相对,色与空相对,动与静相对,清与浊相对,凡与圣相对,僧与俗相对,老与少相对,大与小相对,这就是十二对。从自我本性中产生的相对现象有十九对;长与短相对,邪与正相对,痴与慧相对,感与智相对,乱与定相对,慈心与歹念相对, 成与非相对,直与曲相对:寓与虚相对,险与平相对,烦恼与菩提相对:常与无常相对,怜悯与伤害相对,欢喜与嗔恨相对,施舍与吝啬相对:进取与退缩相对,生成与毁灭相对,法身与色身相对:化身与报身相对,这就是丰九对。”

“与慧相对,愚与智相对,乱与定相对,慈心与歹念相对,戒与非相对,直与曲相对,实与虚相对,险与平相对,烦恼与菩提相对,常与无常相对,怜悯与伤害相对,欢喜与嗔恨相对,施舍与吝啬相对,进取与退缩相对,生成与毁灭相对,法身与色身相对,化身与报身相对,这就是十九对。”

六祖惠能又着重指出:“如果你们掌握了它们的功用,就能融汇贯通佛经上讲的一切教义,出于彼而入于此。两边相因却不偏执于任何一方。在与别人谈论佛法时,要自性动用,处于相而离相,内于空而离空。如果执著于外在的现象,就会产生邪见,如果迷恋于内在的虚无体验,就会增长无明,诽谤经典,甚至会说一切皆空,根本不需要文字语言,这是错误的。仅此‘文字’,已是文字相状了。又人说,按照禅法明心见性的教义去修行,直接成就佛道,可以‘不立’文字,其实,这‘不立’两字,本身就是文字。看到别人有所讲述,便攻击人家是执着于文字,这是错误的做法。你们该明白,自心迷悟,本性不识,已是很可惜的事,再来诽谤佛经,那可真是弥天大罪。另外,如果偏执于外在有形可见的事物或现象,把广做法事作为追求佛道的手段,或到处建立法坛道场,大作功德佛事,或谈论或有或无的得失,像这样的人,永远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本性。如果在学禅时,仅听听教法,不去进行实践,这样反而会使人产生更多的偏见邪念,因此,必须要依照佛法来修行,而不要偏执于事物的表象。如果你们依照这个原则去宣讲佛法,去修行做事,就不会违背本宗的要旨了。”

弟子听到六祖惠能这样的开示,都说已明白了事理,但在日后开法授徒的具体接化过程中应如何运用,尚感迷惑。

于是,六祖惠能继续向他们说法:如果有人来请教本宗教理:“他问有,你就以无来应答;问无,你以有来应答。问凡以圣对,问圣以凡答。在这种相对的事物相因相循之中,真正如法的道理就会自然显现出来。依此类推,就不会背离真理。”

假如有人问:“什么叫黑暗?’, 你可以这样答:ʻ 光明与黑暗相互转化,互为条件,光明消失就是黑暗,黑暗尽头就是光明。以光明来显示黑暗,以黑暗来显示光明。这样彼此照应,相辅相成,佛法的真理就蕴含其中。’举一反三,你们以后作为一方宗师向人传授教法时,要依据这个原则,千万不要丢掉我们曹溪法门的宗旨。”

众大弟子听后,眼前愚蒙全开,行礼称谢,退出了禅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