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珊怎么了?”
孟晚说道:“我看见她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那个男人起码得有四五十岁了。我觉得他有些眼熟,但又想不起他是谁。”
这种明明见过,却又想不起来的感觉实在难受。
江行恺暂时把这件事压在心底,拉着她进屋。
“你吃东西没有?”
孟晚摇摇头,她想事情呢。
江行恺不满地看了她一眼,“请个保姆吧?”
至少每天回到家有饭吃。
孟晚道:“我这里住不下。”
今天周五,孟云一般回家住。
等到了周末晚上,她就会过来。
总共就两间房,保姆来了也住不下。
等参加玩高考,孟云要上大学了,自然就会搬出去,到时候请保姆也来得及。
江行恺打开冰箱看了一眼,里面添了一些菜,还有肉。
“我给你做个饭?”
孟晚本身不怎么擅长厨艺,只有偶尔会下厨。
听到他说做饭,有些吃惊。
“你会吗?”
江行恺拿了一把蒜苗,两个番茄,五花肉和两个鸡蛋。
“等着吧。”
孟晚看着他像模像样,忍不住走到厨房门口看着。
“你真会呀?”
“我之前在深市混的那些年,都是自己做饭。”
后来生意做大,实在没空下厨,基本都在外面解决。
孟晚就坐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在里面忙前忙后。
这个画面很陌生。
孟晚突然觉得,自己过去喜欢的江行恺,自以为的一往情深,其实非常片面。
她和江行恺真正相处的时间不长,对他更是了解甚少。
少女时期的春心萌动,多肤浅呀。
“当年去深市之后,你在那边干什么呢?”
那时候的江行恺,才是真正的一穷二白。
只身前往特区,背井离乡,怕是过得很艰难。
江行恺手上动作不停,听到她的问题,想了一下。
“一开始到那边,才发现做生意没我想的那么简单。我一个外地人,没有关系寸步难行。就连边防证都没办,偷溜进了特区,被人抓到打了一顿,关了几天才放出来。”
孟晚一怔,脑海中突然浮现二十出头的桀骜少年模样。
他再怎么会打架,一个外地人,也没办法和当地人叫板。
“跟我一起关进去的,有个男人叫金哥,在羊城有些小势力,雇我出去后给他当打手。在他身边干了几个月,摸清了那边的情况,我才自己出来干。”
给金哥当打手的那段时间,也是认识于万川的时候。
说句不夸张的话,他和于万川真的是过命的交情。
“那时候就开始建房子了吗?”
江行恺笑了声,语气轻松:“建房子需要很大的本钱,我干过很多事,去码头搬货,去工地扛水泥,能赚钱的都干过。”
但这些都不赚钱,后来他跑去给人开货车。
一开始是单纯给人送货,后来发现带货能赚钱,便自己想办法租了一辆货车,自己拿货卖,还帮忙送。
送货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经常能在荒郊野外遇到抢劫的,他还被人砍过好几次。
江行恺拉起衣服,给她看背上的疤。
这一道疤,几乎贯穿了整个背部。
他现在是学会了,逞什么强,该示弱的时候就得示弱,在老婆面前装可怜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真正赚到第一笔起始资金,是通过金哥的关系,拿到了一批走私截获的电视机。
拿下这批货需要的本钱很大,但有金哥作保,让他直接把货拉走了。
这批货倒卖出去,说是一夜暴富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