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天涯客栈(2 / 2)

极品丐帝 庄雪禅 2413 字 1个月前

武宗还命武士劈开李林甫棺木,挖出口内“不腐仙珠”,剥下金紫朝服,改用小棺以庶人之礼安葬。

不久,在杨贵妃的劝说下,轩辕勃提拔未经科举的杨国忠为宰相,开府仪同三司。

杨国忠办事能力比不上姚崇张说。经过李林甫的多年排挤,朝中出现人才断代,无人可用。

杨国忠通过联姻,成为皇亲国戚。他善于讨主子欢喜,看起来忠诚可靠。以杨钊的德行才干,想改唐复隋,只怕没这个能力。武宗还需要借助杨家实力,对抗唐门的压力。若将来杨国忠构成威胁,自然解决掉。

杨国忠不像宋璟张九龄这些贤相,会讽谏,会驳斥,会约束皇帝的权力和欲望。用李林甫和杨国忠为相,大唐帝国就是朕一个人说了算,可以为所欲为,感觉自己更像是皇帝。听不到讽谏之语,耳根子才能清静。

张巡到任不久,发现真源县辖地,有很多土豪劣绅。其中以大吏华南金为首,最为猖狂,常年欺压百姓,当地流传有“金南口,明府手”的歌谣。于是将华南金绳之以法,依律处死,对其余党诫之以棍棒,这些人后来都改邪归正。张巡为政简约,很受当地民众拥护。及至调离,真源百姓莫不挥泪相送。

张巡任期满,被召回长安。这时,正值杨国忠当权,有人劝他投靠杨国忠,定会被重用。

张巡却拒绝,答道:“这正是国家的怪事,京官不能当啊。”于是被调到真源县再当县令。

张巡赴任路上,至五棵松,遭到杀手楼的刺杀。这十三名刺客,由狂更率领,险些全军覆没。逃走了一个,留下十二具尸体。原来张巡曾经接济过独孤绝。这人也是一名剑客,绰号追魂剑,跟朦胧派郭嵩阳,有深仇大恨,差点被害死,若不是张巡接济,独孤绝功夫被废,也许早就饿死街头。他在天涯客栈偷听到,刺杀消息时,便派弟子白孤城,暗中保护恩人张巡。

追魂剑独孤绝与血雨剑孤城子,亦正亦邪,很难算上侠客。狂更万没想到,白孤城剑法如此之精,出手如此狠辣,比魔鬼还要可怕。他杀死十二名顶尖刺客,只用了九招,有时只需一招,便能杀死两个对手。

孤城子本名叫白孤城,又名百谷城,出生于西域碎叶城。他是一个混血王子,父为狼族四皇子百谷乾,母为龙族官宦世家白浅浅。

四十年前,狼族黑毛部进攻碎叶城,三个月后才攻占,狼王独孤原百谷利下令屠城。白狼国将士全部战死,百姓都被屠杀。白孤城是碎叶城,唯一活下来的孩子。他痴迷剑道,少时浪迹天涯,寻访名师,遇到古墓派无情剑客,得到点拨,剑艺突飞猛进,四年便突破九段,当时才十九岁。

独孤绝带着爱徒,去天涯客栈,跟鸳鸯蝴蝶派少侠郭寒比武。师徒下榻在一间无人肯住的阴郁偏房。客栈墙壁,悬着剑魔云孤城卷轴画像,供案还放着鲜花祭品。窗户外便是云孤城的坟墓。独孤绝多年来,在古墓派修练,睡墓睡棺都是常事,故而并不忌讳。

独孤绝给弟子介绍道:“这间客栈曾住过一位朦胧派诗人,名叫云孤城,他被盗梦师折磨发疯,用斧头杀死爱妻,然后悬梁自缢,血溅天涯客栈。临终在客栈板壁,留下血染的诗句。”

云孤城留下的诗句还在,清晰可辨,仅仅四句:人世太长,人时太短;我在中间,应当休息。白孤城握着无情剑,面对墙壁诗句,轻轻吟诵,与剑魔灵魂沟通,惊诧不已。

白孤城按师傅所授,咬破手指,滴血入剑,对着画像叩拜,请求剑魔复活。独孤绝期待白孤城,能与剑魔合魂,并在梦境中领会死灰剑法的妙招。离比武日期还有半个月。他非常期待爱徒,此番比武能击败郭寒。白孤城是自己的爱徒,郭寒是郭嵩阳的养子。独孤绝与郭嵩阳,从情场到武场,是多年的老对手,双方恩怨极深。十年前,独孤绝被郭嵩阳,借助外门高手废除功夫,进入古墓修练多年,功力有所恢复,如今只能算二流剑客。

白孤城在这间客栈,做了一个噩梦,梦见自己被剑魔附身,就是云孤城。他穿着一身古怪血衣,茫然行走在大街,却不知仇家躲避何处。那血衣原本是白袍,上面写满了杀字。他身中丧尸之毒,精神发狂,眼睛里布满血丝。乍一看,很难相信这是一个活人。

天涯客栈来了不少客人。捉妖师唐老大,带着三个弟子也在,向陌生人吹嘘自家捉妖的光荣经历。

诗人莫问应该是最特殊的一个。他多年未曾婚娶,只喜欢仗剑天涯,舞剑吟诗,风月之事没有少干,惟独缺乏功名利禄。呱呱!当三条腿的蛤蟆,随着诗人,跳进客栈时,引起许多客人的刮目。

唐老大叫道:“好大的蛤蟆!莫不是妖孽!”

猪头人站起来,裂嘴笑道:“师傅不要惊慌,且让弟子去捉来下酒。”说着,走过去,张开双臂,用手扑击大蛤蟆。如此三番,竟然扑空,惹得满堂大笑。

蛤蟆精体型虽大,动作灵敏,且能听懂人言,看到捉妖师跟来偷袭,便掉转身躯,严阵以待,咕咕声中,肚皮不断胀大。

猪头人甫近身,蛤蟆突然张口,喷出一团黑色毒液。猪八戒捂着眼睛,满地打滚。

莫问走过来,指责道:“你这猪头,明明是妖怪,还要冒充捉妖师。”

坐在屋角的红衫女孩子,细瞅诗人,惊呼道:“莫师叔!”

莫问回头看时,只见是朦胧派弟子谢茵梦,旁边坐着梦中情人阮红袖与情敌谢公望。于是,跟故人并桌喝酒。

莫问与阮红袖,谢公望,都是朦胧派弟子。谢公望文质彬彬,功夫最差,但他是名门望族,家里有许多田产豪宅。阮红袖嫁给谢公望,当然不是因为对方的家族阔绰,而是因为他的个人魅力。

莫问喜欢阮红袖,却一直没有勇气表白。暗恋的女孩子出嫁后,莫问带着蛤蟆,在江湖上流浪,过着懒散自由的日子。谢茵梦出生时,莫问曾去道贺。孩子每年生日,诗人都赶来奉上礼品。后来,诗人远走南方佛国,彼此就没有交织。

莫问谈论自己与蛤蟆兄,游历五湖四海的经历。谢公望与阮红袖听得一愣一愣的。

阮红袖问道:“莫兄结婚了没有?”

谢公望道:“听金方两位老友说,你去南方佛国,发了不少财。”

莫问自斟自饮,摇头叹道:“在南方佛国,遇到一个红衣女孩子,形貌很像一个故人,也能谈的来,本来是可以结婚的。不过,年差较大,我的某些习惯改不了。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阮红袖笑道:“你的人还是极好的,就是不该老跟蛤蟆混在一起。哪个女孩子,能接受癞蛤蟆同桌同榻呢?”

莫问指着蛤蟆,正色道:“这是我的救命恩人,是我的灵魂伴侣。”

鲜于浪带领四个贵族弟子,也来到客栈。这四名弟子衣着鲜美,便是大名鼎鼎的潘鞍,吕欢,邓悦,以及肖飞,号称京城四少;跟师傅鲜于浪,在江湖上,并称为“潘驴邓小闲”。京城四少比较嚣张,刚踏进来,便大声喧哗,还喜欢拍桌子瞪眼睛。

谢茵梦对爹爹说:“我有预感,今晚肯定会出事。”夜里做好防范,不要睡得太死,武器不要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