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死而复生后,案件的性质马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原本我是被致死的一方,无论起因在谁,我都属于被害一方。现在不一样了,我还好好的,对方却在医院昏迷不醒,自然没人给我留法外之门。
接到报警后警察没过多久就上门来了,随同一起来的还有认定我已死亡的医院的医生。
初步检查以后,医生发现我只是身体看上去比较疲劳虚弱,气色不太好,但我还活着是不争的事实。
警察和医生都惊叹:真是人间奇迹。
“对了,你从太平间怎么跑出去的,那里不是有人看着吗?”来核实的医生准备离开时好像忽然醒悟似地问我,警察也是警惕地等着我的回答。
警察进门的那一刻我已经意识到事情的性质朝着不利于我的方向发展,往日的经验和经历马上派上了用场,无论我在内心是多么的不甘。
“我…我不是患有梦游症吗,我根本都不记得了,我只知道醒来的时候在我家门口躺着。”心理医生都说不清楚我的问题,我想这样解释他们也没有什么脾气。
但此警察非彼警察,不是来自以前地界上的派出所,对我过去的情况并不掌握。
“梦游不梦游留待以后再说,我们现在得带你走!”
我明白这一趟是必须的,尽管我清楚我去了也连一个有用的字都说不上来,至于能不能回来就说不好了。
但既然我没有死,这事当然就没完。
皇家夜总会当初是因为把人打死了,所以没怎么吭声,现在听说人好好的并没有死,他们开始变被动为主动了,除了要求结清相关费用外,自然就是关于打伤人的事情,他们要求按刑事案件立案处理,毕竟那个被我用酒瓶爆头的人还昏迷着躺在医院里。
费用的事情当然好说,我再当一回冤大头就是了,但是这一回却没有“破财免灾”那么简单,重伤了人是要判刑坐牢的。
警察从办公室将我带走时,出示的是刑事拘留证。
“他有病,他做的事情他自己不知道,也无法控制。”馨雅坚持要跟警察解释。
“有不有病不是你说了算。”
“不是我说的,我们一直都在找心理医生治病,他有很严重的梦游症。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事了,派出所都知道的。”大概是救我心切,馨雅也不怕家丑外扬,把过去不为外人知道的丑事也都抖了出来。
“前段时间那个深夜开走别人宝马车的就是他吗?”
也是,警察之间也千丝万缕,聚到一块的时候,总得有些饭后的谈资。
“对,对!就是他,还有”
“该请律师就请个律师,你现在在这儿跟我说再多也没用。”
在派出所问询的时候,我自然是一点有价值的信息也提供不了,警察照样让我看了现场的录像资料,但录像显示的主要是公共区域发生的那一段,我用啤酒瓶击倒对方的人以及我被殴打致“死”的过程并没有记录。
我能回答的无非就是我当晚在家睡觉,怎么出去的,去哪儿了,做什么了,一概不知。醒来的时候躺在自家门口。
律师是老张推荐的他的大学同学,姓邱。邱律师本科是学的商法,研究生后转向刑事和民事方面。
邱律师倒没有费多大工夫就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我过去的那些“病史”应该还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加上从另外那个派出所很容易调取我的相关资料。
从派出所出来后,我和馨雅又找邱律师了解了一些情况,按照律师的初步判断,如果撇开精神疾病因素,我的情况可能要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好像已经有点麻木了,懒得去琢磨三年是个什么概念,但馨雅一听眼泪又开始打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