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刘白,元白(1 / 2)

白居易(公元772年-公元846年),字乐天,自号香山居士、醉吟先生,祖籍太原阳邑,后迁居下邽。他与李白、杜甫并称唐代三大诗人,与元稹并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是中唐时期的着名诗人。其主要经历及特点如下:

1. 早年经历与才华展露:

白居易自幼聪慧过人,五六岁开始学习作诗,九岁通晓音韵。建中三年,因战乱全家搬离新郑,先后迁往宿州、越中。贞元十六年,白居易参加科举考试,以《性习相远近赋》《玉水记方流诗》、策问五道顺利通过殿试,获第四名,赐进士及第。

贞元十四年,他到江南探望从叔和长兄,并参加宣州州府考试,获得乡贡资格。其早年的诗歌创作便展现出较高的天赋,16岁时凭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句名声大振。

2. 为官生涯与政治作为:

直言敢谏:元和三年,白居易被封为左拾遗。在此期间,他和翰林学士李绛、崔群纷纷上书为元稹鸣冤,还劝谏制止皇帝允许淄青节度使李师道进绢为魏徵子孙赎宅、制止皇帝加河东王锷为平章事等。尤其是在宪宗意图任命神策中尉吐突承璀为招讨使一事上,白居易面谏宪宗停止任命,言辞恳切,后又请求宪宗放弃对河北用兵,谏言数千句,多数被宪宗采纳。

地方任职:白居易曾先后担任盩厔县尉、江州司马、忠州刺史、杭苏二州刺史等职。在地方上,他积极治理,比如在忠州任上减宽刑狱和税赋并开路植树;在杭州和苏州等地任职期间治理西湖水并修建堤坝,同时开路种树以利民生。

晚年仕途:文宗即位后,拜白居易为秘书监并赐予金紫,之后被封为晋阳县男,不久他称病东归洛阳,以太子宾客身份分司东都洛阳,后担任任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进封冯翊县开国侯。

3. 文学成就与诗歌风格:

题材广泛:他的诗作题材涵盖社会生活、自然景观、爱情离别等各个方面。既有反映民生疾苦的《卖炭翁》《观刈麦》等讽喻诗,这类诗以补察时政为目的,体现了他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和对百姓的同情;也有书写历史或现实题材的“感伤类”长篇叙事诗,如《长恨歌》《琵琶行》,具有抒情意味,艺术成就颇高;还有表达生活见闻与内心感受的闲适诗,体现出他在生活中的思考和感悟。

风格特点:其诗歌风格平易近人、通俗易懂、语言简练、意境深远。他善于运用通俗的语言表达深刻的思想和情感,使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比如“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这样简单而富有哲理的诗句,广为流传。

4. 文学影响:

诗歌理论:白居易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强调诗歌的现实意义和社会功能。《与元九书》是他诗论的纲领,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文献。

后世影响:他的诗歌作品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在国内广为流传,还传播到了西域、朝鲜、日本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代表之一。

总之,白居易是唐代杰出的文学家、政治家,他的诗歌作品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对中国古典诗歌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刘禹锡(772 年~842 年),字梦得,汉族,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山,家中世代是儒生,其先祖为中山靖王刘胜,晚年自号庐山人。他是唐代哲学家、文学家、大儒、诗人,有“诗豪”之称。以下是对他的具体介绍:

1. 生平经历:

早年游学与仕途顺利:刘禹锡生于唐代宗大历七年(772 年),其父、祖均为小官僚,父亲刘绪曾在江南为官,他在那里度过了青少年时期。贞元六年(790 年)十九岁前后,刘禹锡游学洛阳、长安,在士林中获得很高的声誉。贞元九年(793 年),与柳宗元同榜进士及第,同年登博学鸿词科。两年后再登吏部取士科,释褐为太子校书,不久丁忧居家。贞元十六年(800 年),守父丧期满,在宰相、扬州节度使杜佑那里掌书记。两年后调任京兆府渭南县主簿。贞元十九年(803 年)冬天,调升为监察御史。

参与“永贞革新”及被贬:贞元二十一年(805 年)唐顺宗即位,重用王叔文、王伾、刘禹锡、柳宗元等革新派人士。刘禹锡擢升为屯田员外郎,判度支、盐铁案。但这次革新运动只进行了一百四十六天,在大宦官俱文珍联合守旧势力的反扑下,顺宗被迫让位,太子李纯(宪宗)继位,王叔文被贬为渝州司马,后被杀害;王伾为开州司马,后被逼死;刘禹锡、柳宗元等八人被贬到边远州府作司马,史称“二王、八司马”事件。

长期的贬谪生涯:刘禹锡先后被贬为朗州司马、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等。在朗州十年,他创作了大量具有政治倾向的诗文。后来多次被召回长安,但又因写诗讽刺权贵等原因再次被贬。比如他写的《元和十年自朗州承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一诗,引起京城权贵不满,仅一个月后又被贬到连州。

晚年回朝与离世:历经多年贬谪后,刘禹锡晚年逐渐回朝任职。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赠户部尚书。临终前撰《子刘子自传》。

2. 文学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