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够会哄的。
当姐妹的能说啥呢?
不过是顺着他的话,放几句狠话,什么对乐乐不好,要给他好看之类的。顾承和秦雪男友罗伯特一块儿灌他酒。
“什么时候办婚礼?我们回来当伴娘。”
洛洛对陈修远这人不做评价,只要乐乐过得幸福,她的观感也并不重要。只要饭吃得差不多的时候,问婚礼安排。
第一个结婚的好闺蜜,婚礼怎么都要参加的,地球并不大,一天时间,哪里都能到。
“我们不打算办婚礼了,想要旅行结婚。去欧洲坐游轮,再去美洲走一圈,回来到东南亚看看,到日韩购个物回来,刚刚好。”
乐乐美滋滋的,脸上的幸福很明显。
结婚了确实会改变一个人,乐乐以前都是t恤牛仔的学生装扮,冬天就是外面加个羽绒服,跟校园里大部分女生的打扮没区别。
但是现在,头发烫着大波浪的卷发,用珍珠发夹松松垮垮的挽着,带上三分妩媚,身上穿的是大牌的练衣裙,黑然的网袜配着黑色的高跟鞋,左手带着珍珠手链,右手是钻石女表,脖子上珍珠项链和耳朵上的珍珠耳钉是同款成套的。
脸上也上了妆,香奈儿桃花色口红,还纹了眉,画了眼妆。
很漂亮,也成熟。
眉眼弯弯和满目柔情柔软了偏冷硬的妆容。
杜娟捧着脸满眼小星星的看着乐乐念叨她的新婚旅行计划,“太羡慕了。乐乐,你现在真的太漂亮了。”
乐乐喜欢听这个夸奖,“等你找到男朋友,结婚以后像这么幸福,也会一样漂亮的。”
哎,杜娟叹气,“可是我先天不足啊,又矮,又胖,再怎么样幸福,也不会有整容功效,让我变成你这么好看的。比不了,真心比不了。”
“切,你谦虚什么呀,虽然以前婴儿肥时期你虽然胖过,可没丑过好吧。现在婴儿肥消了,不知道多好看。一米六也是正常身高,哪里矮了。你一个大设计师,又会穿,现在多好看呀。我看你就是太挑了,才单身。差不多得了,啥样是好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对你好的,长得好的赶紧嫁了吧。”
乐乐自己幸福,就希望闺蜜也跟她一样幸福。
甚至都开始催婚上了。
单身狗们催了也没啥用,外国人晚婚的多,她就说乐乐,“你俩都这么多年了,再不结要七年之痒了吧。还不快点结?”
啥玩意儿就七年之痒啊?
晨曦无语,“不能把认识时间当成谈恋时长吧,我俩以前就是普通的同学关系。恋爱才几天呀,满打满算的都没过百年,热恋都没来得及上头呢,结什么结呀。先不说我俩开学才上大三,顾承还在创业,还是先立业吧。”
顾承跟陈修远的情况可不一样,陈修远没上大学,早早就创业,又比乐乐大了七岁,现在是事业成功的老板。顾承还是穷学生呢。
“也是,学校不让结婚。那你们只能羡慕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