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芳姐,你怎么来了。”林夏讶异。
“来看看你,你还好吗?”方芳眼里全是怒其不争的叹息。
她虽在公社教书,但嫁到镇上,所以平日很少关注大队。
今天突然听班上小朋友说起这件三观炸裂的事,半晌没缓过神,想起曾经那个可怜的知青妹妹,还是决定最后再来一次。
林夏看她这小心翼翼的样子,是不知道这一个月她打孙长建的事。
“方芳姐,快进来坐,我能有什么事,我又不在乎,你今天下午没课吗,怎么有空过来?”林夏拿出一个瓷碗舀了一碗凉白开一边问道。
方芳三年没来过了,没想到林晓晴还是过着这日子,家里一贫如洗。
林夏脸皮厚,没有不好意思,家里明面上就是没有杯子,没有糖。
说起来得想法子挣钱,得是明面来钱的渠道,要不正好趁着这件事去找张强要一笔赔偿好了。
“谢谢,我今天下午跟人换课了。”
方芳拿过水,犹豫半天,又说:“晓晴,要不你趁着这件事离婚吧,离婚不丢人,你之前过什么日子你也知道,再这么下去......”一辈子都毁了。
“方芳姐,我知道你是真心对我好,你可以向队里打听打听,孙长建现在完全听我的,家里我做主,我不会让自己再被打,现在都是我打他,所以离婚就算了。”
方芳放下碗,又是狐疑又是生气,她觉得林夏完全不听劝,心里还喜欢孙长建,所以不愿意离婚,逮着这个火坑一直往里跳。
“行,你想清楚就好,离婚不是小事,他对你好就行。”
对你好还搞出这个大新闻,林晓晴这人劝不动,自己也是吃得太饱,多管那闲事。
说着起身告辞。
林夏哭笑不得,知道她误会了,“方芳姐,你真的可以去大队打听打听,我现在的确不是好欺负的。”
方芳怀疑地离去。
这个知青姐姐确实善良并且脑子清醒,才比原主大两岁,却比原主思想成熟太多。
她是68年下乡的,彼时是大队来的第一批知青。
当时知青多新鲜啊,城里来的文化人,队里人争着抢着给她介绍对象,但她过得再辛苦也没答应。
她原本想回城,后来下乡人数越来越多,家里给不了助力,思量回不了城,处了个知青办的对象,后来结婚被婆家塞到公社小学教书去了。
当初她先是劝原主别结婚,劝了一次不管用直接放弃。
后来原主过的不好,她听说原主被打得很惨,又给原主出了一次主意,原主要是听她的建议也不至于年纪轻轻被家暴而亡。
当时原主结婚一年多,刚被家暴两个月,一次比一次过分。
方芳那时还没结婚,仍在大队,看不下去,所以再次登门。
她知道家暴这种事就是一辈子的事,没下乡之前有个邻居嫂子就是被打死的,结果那个嫂子男人屁事没有,后来二婚又打老婆,改不了的。
对原主心里生气她的不理智,又觉得原主是被蒙蔽,为人乖巧,像自己的妹妹,所以想拉她一把。
她劝原主离婚,不要怕人看不起,离婚后回到知青点,但凡孙长建敢来打人,只要一次,她当时的知青办对象就有理由给原主调到其他地方下乡。
这年代有个特点,离婚说难很难,说简单也简单,有个特殊方法——登报离婚。
因为原主只是摆酒,找大队写的婚书,没有官方的结婚证,所以离婚比城里简单,不用扯离婚证。
登报不容易,但方芳表示她可以找她在报社工作的同学帮忙。
离婚后,孙长建打人是能坐牢的,最不济也能找知青办闹,换地方下乡。
然而当时原主拒绝了,一是她从小接受洗脑,接受不了离婚;二是当时她对孙长建还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