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山上藏野鸡,黄蜀郎抱头哭唧唧!
黄蜀郎眼含泪光,声音颤动,似是积压的满腹委屈都如同喷水般涌了出来。
“霸王鸡!?”李末眉头一挑,神色变得古怪起来。
“鸡妖!?”
李末上下打量着黄蜀郎,不由开口道:“你好歹也是从玄天馆出来的掌店,一转灵妖……难道还斗不过一只鸡妖?”
天生万物,相生相克,黄鼠狼本就克制鸡类,天生以之为食。
李末小时候便曾见过,夜深人静,那黄皮子钻进大鸡窝,一口咬住鸡脖子,叼如枯草,奔走而食,厉害得不可想象。
剩下的那群鸡只能躲在角落瑟瑟发抖,连扑腾的都不敢有。
这便是天生的克制。
按理说,黄蜀郎对于鸡妖有着天生的压制,更何况它可是一转灵妖,修为不弱,怎么能叫一只鸡欺负成这样?
“大人,那可不是一只普通的鸡。”黄蜀郎拉着脸道。
“难不成还有什么来历?”
鱼照月心生好奇,忍不住开口询问。
“说起来,这只鸡妖的出身倒也平平。”
黄蜀郎叹了口气,方才悠悠道:“距离飞来山三百里外,有一座小镇,镇子里有个富户,原本也就是个药贩子……”
“不过,这富户有个好妻子,虽然容貌算不得绝艳,可是体态婀娜,却是对了很多人的口味。”
说到这里,黄蜀郎眯着眼睛,有些暧昧地看了看李末,又扫了扫鱼照月。
”大人可看过《曹贼》这本书?“
此言一出,鱼照月的小脸没由头地红了起来。
“听说过,一直无缘得见。”李末神色如常。
当年正义书局出版的五大名著《曹贼》为首,与《二郎与嫂》,《鸭妈带》,《杏幻想》以及《人间油物》合称五大正义,奠定了正义书局千年基业。
这五大名著可谓声名在外,影响后世深渊。
那部《曹贼》的主角膝下有四子,大儿继承了他的狡诈,二儿继承了他的勇武,三儿继承了他的才气,四儿继承了他的聪慧……
“后世的我们则是继承了他的爱好……”黄蜀郎咧嘴一笑:“因此,那富户的妻子很受周围……爱戴!”
“日子久了,富户靠着她妻子积攒的人脉生意越做越大……”
“她妻子怎么积攒的人脉?”
就在此时,李末怀里的小狐狸听得一头雾水,开口询问。
黄蜀郎眼睛微微眯起,回答道::“老鹰打饱嗝……”
“什么意思?”
“鸡儿吃多了呗。”
“咳咳咳……”李末一口水差点没呛到,赶忙捂住了小狐狸的耳朵,追问道:“这跟那只鸡有什么关系?”
“那富户突然暴发,自然是想要子孙延绵,富贵不绝……于是乎,他也不知道从那里听来了一个法子,若是在家中豢养灵宠,便可保护家宅安宁,富贵不绝。”黄蜀郎冷笑道。
李末闻言,倒是见怪不怪。
捉妖师之中,确实有让凡俗圈养灵宠的法子。
真正的灵宠,一般人肯定是养不出来的,可是以形向形却还是可以办到的,譬如豢养鲤鱼,泥鳅,公鸡,乌龟之类的动物,以特殊之法喂养,聚集灵气,改变风水,确实能够起到护佑家宅的作用。
尤其是像公鸡一类,天生阳气便足,有些小孩走夜路,冲撞了阴灵,有人便将公鸡血点在眉心,若是发黑便算好了。
还有些人家,用上了年纪的公鸡尾毛做成鸡毛掸子,挂在家中正堂,确实也能避邪驱煞。
当年,冯万年在罗浮山的时候,可是经常下山收鸡毛,有时候手里的货不够了,他就去后山抓一些秃尾巴鹌鹑,将他们的毛统统扒光,加工一番,做成十三年的老鸡毛掸子,以高价卖出,获利极大。
“那富户托人,花了三千两银子,才寻到了一只金鸡……”黄蜀郎又道。
普通人家若是豢养公鸡,按照品相来说,金鸡最佳。
所为金鸡,也叫做五彩鸡,讲究是红冠,绿耳,金背,青尾,褐肚,也就是所谓的大花公鸡。
这种公鸡最容易成精,养久了能通灵。
其次便是赤鸡,白鸡以及黑鸡。
除此之外,其他的公鸡基本是养不出来的。
“那富户自从买了那只鸡,便将其当做祖宗供了起来,每天都是用五谷精酿的好酒喂养,还有山参,精麻,灵芝等名贵药材……每天有专人伺候晒太阳,每逢十五,还让其沐浴山泉,吸收月光……”
黄鼠狼沉声道:“就这样,那富户的心思全都放在了那只公鸡的身上,十年间,家里的生意渐渐破败……”
“那只鸡倒是养了出来,终于成了精……可是家财也败了……”
“此时此刻,那富户方才幡然醒悟,他将那只败家的公鸡直接丢入山中,回头去找早已满身是病的妻子……”
说到这里,黄蜀郎不由冷笑,露出嗤之以鼻的神情。
“吃喝玩乐想到鸡,同感共苦想到妻……这叫什么事啊?”
“你说得是鸡吗?”鱼照月下意识开口问道。
“大人何出此言?我们不是一直都在说鸡吗?”黄蜀郎愣了一下,不由讶然道。
鱼照月闻言,小脸微微泛红。
“继续说下去……”李末抬手打断。
“那只鸡突然被人遗弃,彻底慌了……”
“我明白。”李末点了点头。
这就好比三十五岁,没有其他什么技能,突然被衙门给辞退了一样,换做是谁都会慌,简直就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啊。
更何况这只公鸡从小就在一个相对安逸的环境下生长,好吃好喝供着,说不好听点……
“大人,这就是一个纯纯的废物啊。”黄蜀郎咬牙道。
“当初他流落到了飞来山,我好心收留他,想着当个杂役使唤也是不错……”黄蜀郎冷冷道。
“谁曾想,这个废物吃得比猪多,每天只干十个时辰就想睡觉,居然还要工钱?工钱是什么鬼东西?”
“嗯!??”李末愣住了。
“这个废物,简直就是蝙蝠身上插鸡毛……”
“什么意思?”鱼照月脱口问道。
“装踏马的什么鸟?”
“大人,你说他是不是水仙不开花……”
“嗯!?”
“装得什么大头蒜!”
“伱踏马是不是蝌蚪身上纹青蛙?”李末白了一眼,沉声道。
“大人,这是何意?”黄蜀郎不解道。
“你秀你妈呢!?”李末一拍桌子:“给我好好说话。”
“是是是……”黄蜀郎擦去了头上的汗,赶忙道:“这个小废物被我用了两年,身上的毛都秃了……谁能想到,他看似顺从,暗地里竟然在偷偷修炼……”
黄蜀郎面色冰冷:“他毕竟是山药喂大的,有些底子……不过再怎么努力,那点力量在我面前却是微不足道。”
“有天夜里,他趁我不背,便暗中溜走,临走前,还留下话来……”
“什么话?”李末开口询问,对于这只秃毛鸡渐渐生出了好奇。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该死,被他装到了。”李末撇了撇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