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这边设想的很好。根据郑悦悦那边的信息,尉迟宣手下根本没什么人。并且,他之前就是个什么狗屁传媒公司小策划,这种公司基本上就是大忽悠,哪里能有什么江湖实力,他又没时间去招兵买马。就算他爷爷他大爷,也都是小买卖人起家,在王晨看来啥都不是。
短时期内搞到一笔钱是可能的,靠运气就行了。可短时间内拉起一支队伍,那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
没有经验没有实力,匆匆忙忙拉起来的队伍很可能成为吊死自己的绳子。
王晨觉得,尉迟宣就是个还不知道天高地厚、不知道现在社会险恶的富家子。他要真明白事理,就应该和尉迟林住在一起了,那样才安全得多。
这一下,王晨便犯了轻敌的错误。他以为尉迟宣没什么战斗力,顶多是大门换了个防盗的,院墙垒高一些,摄像头多安一些。这些在如此末世毫无意义,多几个人去完全就可以解决了。
根据这个估算,王晨才作出这样的安排,让张圣元和郑亮等人带队,给年轻人立功的机会。王晨心心念念的是那海量的物资,特别要求一定要活捉尉迟宣。因为他要是有秘密仓库,不抓住他就很难问出其他仓库的位置。
张圣元、杨海涛、郑亮三人兴高采烈。他们年轻,把问题想得更是简单。郑亮就认为,这么多人去打一个别墅,那不是手到擒来?这功劳唾手可得。王晨其实也是这个意思,把这一份大大功劳让给年轻人。
可这帮老弟兄们一听,居然让郑亮这样的小白兔子也带队出战,这成何体统!不少人对王晨的心思已经了解的一清二楚。过山风嘴上不说,心里已经开始骂起八辈祖宗来了。晚上大家开开心心喝酒吃肉,准备第二天一早动身。直插明尚小区尉迟宣的老窝。
为了让张圣元这支队伍战斗力更强,王晨特意把猎枪拿出来,又给配了两盒子弹,让张圣元激动万分。
没摸过枪的人,对于枪天生就有一种敬畏喜爱。甚至会生出一种“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错觉,盲目自信。
其实枪和枪大不一样,有的枪真的是杀伤力巨大,一鸟入林,百鸟压音。但是有的枪虽然不好说是样子货,可事实上确实杀伤力并不大。王晨手里的枪就基本上属于这一种。
王晨这猎枪是从体育局搞出来的,托了很多关系,花了很多钱,这就不说了。关键是这种猎枪属于运动枪支,换句话说这枪的主要功能是用来参加体育运动的,主要是用来进行飞碟射击。
枪支的功能是和用途紧密对应的,在设计、生产各个环节都要向着其用途紧密贴近。这就导致枪支有大量不同型号和款式。
王晨这双管猎枪,以及拿到的配套的子弹都是打飞碟用的,属于运动用枪,杀伤力很差。这种枪枪管要薄一点,这主要是为了减重。更为关键的是子弹。这子弹前半部分装的是几十上百粒很小的铅丸,后半部分发射药装的也不够多。
这种子弹追求的是打击面大,一枪打出去,小铅丸分布大概有脸盆那么大。除了打飞碟,打成群飞翔的小型鸟类也非常管用,随便冲着鸟群开一枪就基本上都能有收获。
但是这个东西用来打人的话就不那么灵,离得远一些,比如几十米开外,基本上穿一件厚厚的棉袄就能挡住这种运动猎枪射出来的小铅丸。只要是别被打到眼珠上,便没什么大事。这也是担心这些铅丸飞远了伤人,而故意设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