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凌思思回家,她去逗它玩的时候,向来温顺的狗突然咬了她一口。
伤口不深,但是见血了。
当时凌思思二话不说,直接用短狗绳把它栓住,让它只能微微站直,四肢发抖才能保持身体平衡,接着她用尖利的高跟鞋头,一脚又一脚踢它的肚子,踢完还不解气,又把它仅剩的一只眼戳瞎了。
虐完狗,她又吩咐人把它打个半死,腿全瘸了以后,扔到了垃圾堆,让它自生自灭。
其实人和狗一样,给多了,未必是好事。
因为他们不见得会感恩戴德。
只会凭借你的善良,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出其不意的咬你一口。
秦澈就跟那条狗一模一样。
聂行烟是他女友的时候他不珍惜,现在他后悔了,想要一脚踢开她,去追寻自己的幸福?
凌思思倏然冷笑了几声,他也不问问,现在还配不配!
“你刚才是在骂我无知?”凌思思慢慢爬起来,光着脚走到秦澈面前,重新问了他一遍。
秦澈闻着她身上的酒味,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捂着鼻子倒退两步,和她保持距离,“你要是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又敷衍,又嫌弃。
凌思思翻着白眼,心里有数了。
秦澈往后退了两步,她就往前进两步,突然,她长臂一挥,狠狠地扇了秦澈一个响亮的耳光。
她指甲贴了又硬又厚的甲片,上面又是碎钻又是凸起的闪光亮片的,她刚才扇巴掌的时候又用了巧劲,长且尖利的指甲顺着秦澈白皙的嫩脸划过去。
速度快到他来不及反应,五个如被猫抓一样的血印子就出现在他脸上,血珠成串冒了出来。
脸颊旁边被划得深的,血珠顺着下巴滴落到衣领上,晕染了一片红。
“我是不是给你脸了?你是不是忘记了,你秦澈是入赘到我凌家的?”
当时结婚的时候,凌家那边到底是顾及了双方的面子,只是说结婚,但是婚宴宴请,婚礼置办,一系列的费用全是凌家一手包办。
用一句话说,秦澈就是只出了一个吊,入赘凌家,两家人在私下已经达成了协议,如果凌思思生孩子,第一个要姓凌。
虽然她有时候打不过聂行烟,也骂不过聂行烟,但是对付一个区区的软饭男,她还是有自信的。
说白了,她一直抓着秦澈不放,也有点恶心聂行烟的意思。
现在好了,秦澈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德行,还敢对她说三道四。
“这一巴掌,就是告诉你,你秦家今非昔比了,淮北街我妈妈能拱手相送给你们,是看在我们即将成为一家人的份上给的,但是你们无能啊,被凌东言轻而易举的拿钱收购了,钱还被被那个废物爸爸养小三小四挥霍一空。”
刚才用力过猛,手打的有点麻,她换了个手,拍了拍秦澈的脸,看他的眼神如同看向一个垃圾,“你被你爸爸卖给我们凌家了,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