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救援(1 / 2)

天空蔚蓝,北雁南飞。

山不尽,水无涯。行人路漫漫,相遇何时期。

两匹枣红色骏马,均有一人高,肌肉线条优美,四肢发达,毛发刷得很干净,很光亮。

偶尔打两个响鼻,如旱天打雷一般。

离别是人生的主旋律,真正的朋友无需多言。赵启本不会如此扭捏,想到李寻欢这一去,就是一生悲凉的开始,赵启岂能无动于衷。

成年人的世界充满了利益与背叛。李寻欢的身上有一股纯粹的魔力,能让人忘记权势与金钱,剩下单纯的友情。

与他一起喝酒,没有收获的快乐,只有发自内心的愉悦。

一步一步走到最高的路上,有这样一位朋友,自己不会沉迷。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两人停了下来,赵启拿出一个装满御酒的葫芦,扔了过去。

李寻欢笑着接过,摇了摇,略重,酒没有晃动,很满,忍不住打开,酒香勾起了他的馋虫,抿了一口,笑道:“好酒,此行会更加顺利!”珍重地盖上,挂在骏马的脖子上,骑马时,能顺手拿到。

赵启摸了摸骏马的鬓角,听到“顺利”两个字,像喝了一碗苦口良药,想吐又不能吐,沉默片刻,静静地说道:“魔刀门大猫小猫两三只,不值一提。女人再美,也只能靠男人搅动风雨。冒着得罪小李飞刀的危险,动魔刀门,真是个傻子。”

李寻欢心头一热,一路上赵启祥装平静,忧心忡忡。现在吐露的话语,关切之深,思虑之远,让他哽咽。

他相信自己的朋友,也相信自己的飞刀,一个武者,如果不相信自己的武器,不会有大出息。

李寻欢眼含感动,微笑着说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我身无长物,除了飞刀,别人拿不走什么。”

再聪明的人,身在局中,难以自知。被人算准了死穴,天大的本事,也逃脱不了。

这也许就是李寻欢,侠骨柔情,只为他人着想。

劝不住,听劝的,也不是李寻欢。

赵启点了点头,笑道:“临走前,再送大哥一件礼物。”

李寻欢笑道:“还有比御酒更好的礼物么?”

赵启叹道:“我倒希望它起不了作用。”

赵启从怀中掏出一柄飞刀,红棕色,很硬,很薄,很锋利,是整块紫檀木木心雕刻而成。

李寻欢慎重地接过,两指捏着刀柄,冰冰凉凉的。动了动,很顺手。笑道:“果然是比御酒更好的礼物。”

“保重!”

“保重”

身影渐行渐远,最终变成一個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