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面这些直接利益,米国富豪设基金会还有利于巩固整个家族的地位。
如果把财富直接留作遗产,继承人怎样处置这些钱是很难干涉的,很容易被大加挥霍,最后富不过三代。
但一旦花销限定在基金会规则之下,就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家族公社,让整个家族的利益凝聚在一起,从而得到更好的延续。
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基金会,到现在就已经传承了足足六代了,期间基金会的巨大部分高管都是洛克菲勒家族的自己人。
第一、在米国这样一个移民国家,如果富豪的遗产税收掠夺过重,来米国投资和移民会大大减少,还容易造成资本外逃。
基金会的成立反而能让这些资金受到米国的管辖和控制,难以迁往国外,其中积攒的巨额财富也就成为国家发展的经济基础。
第二,很多基金会已经打入米国政权内部。富豪们有时候会拿出几十万米元,聘请一些政客做自己基金会的高级顾问,以此达成合作关系。对于政客来说,和慈善组织合作自然也是未来竞选时的一个亮点。
第三,各个基金会实质上带有政权制衡和政权博弈的性质。
资本能收买人心,也能操纵权力。
在米国,不仅是商界富豪,各个政治贵族和利益集团也都会成立自己的基金会,形成一个个经济博弈的实体,影响着米国民主决策的方方面面。”
黄铭闻言点点头,看来自家的基金会只能叫黄氏慈善基金会了,这慈善基金会以后就是自己儿女的了。
在律师侃侃而谈的时候,许丽华给两人沏了茶。
黄铭作了个请的手势说道:
“来,先喝口茶,润润嗓子。”
律师立马说道:
“谢谢老板。”
黄铭问律师道:
“依你之见,我们该如何做?”
律师说道:
“黄老板,米国联邦税收法典501(c)(3)条款下免税机构分为两大类,私有基金会(private Foundation)和公共慈善组织(public charity)。
我们应该是私有基金会吧?”
黄铭点头说道:
“是的,我们肯定不会是公共慈善组织。”
律师讲解道:
“在米国,非营利性机构(Nanization)十分普遍。
根据统计,在全米范围内有大约150万个公司在联邦税务局注册为非盈利机构。
这些非营利性机构的年收入要占到米国Gdp的5.2%,其所付工资和薪水的比例也要占到米国工资支付水平的8.3%。
慈善基金在非营利性机构中是相当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与盈利性公司不同,作为公司的一种形式,慈善基金可以享有免税的优惠。
慈善基金的收入不必缴纳所得税,向慈善基金捐款的人也可以把捐款从当年所得中减去,免除那部分的所得税。”
黄铭问道:
“那我们就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只是该怎么注册呢?”
律师解释道:
“在米国,慈善基金受到州和联邦两层监管。
在纽约州注册慈善基金主要分三部。
第一步,向纽约州州务部门(department of State)申请注册为一个非盈利公司。然后,再向联邦税务局(IRS)申请慈善免税资格,同时向纽约州的税务局提出同样的申请。
最后,再在纽约州检察长下属的慈善部注册成为慈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