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想割腕自杀。但我又下不去手,就在胳膊上划了几下。”赵凤兰说,她划了几下后,觉得太疼了,就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我坐在炕上抽了一根烟,想冷静冷静。但越想越害怕,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投案自首了。”赵凤兰说,她打完报警电话后,就把菜刀和剪刀扔到了院子里,然后坐在屋里等警察来抓她。
很快,警察就赶到了现场,将赵凤兰带走。
大庆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为赵凤兰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赵凤兰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对其行为的主观故意存在辩解。
“我不是故意要杀他的,我就是想吓唬吓唬他。”赵凤兰说,她当时只是想用剪刀吓唬王国军,没想到却真的把他扎死了。
那么,赵凤兰的行为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凤兰因家庭琐事与被害人王国军发生争执后,持剪刀捅刺王国军胸部,致其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关于赵凤兰所提其行为属于过失的辩解,法院认为,赵凤兰作为成年人,应当明知手持剪刀捅刺他人胸部可能造成死亡的后果,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鉴于赵凤兰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赵凤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一审宣判后,赵凤兰不服,提出上诉。
赵凤兰上诉称,其没有杀人的故意,原判定性不准,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赵凤兰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上诉人赵凤兰持剪刀捅刺被害人王国军胸部,致其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关于上诉人赵凤兰所提其行为属于过失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赵凤兰作为成年人,应当明知手持剪刀捅刺他人胸部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此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赵凤兰的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终审判决的送达,这起故意杀人案也尘埃落定。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和警示却远远没有结束。
赵凤兰和王国军结婚20年,育有一儿一女。本该是幸福美满的四口之家,却因为一次冲动之举而彻底破碎。这不禁让人感到惋惜和痛心。
其实,这起悲剧的发生并非偶然。赵凤兰和王国军平时就经常吵架、动手,感情已经出现了裂痕。案发前,两人又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并冷战了20多天。这些矛盾和积怨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案发当天,两人又因为离婚的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在酒精的作用下,赵凤兰一时冲动将剪刀扔向了王国军导致其死亡。如果两人在平时的生活中能够多一些包容和理解,少一些争吵和动手;如果两人在案发当天能够冷静处理矛盾,不冲动行事;如果……但可惜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悲剧已经发生,无法挽回。但愿这起悲剧能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珍惜生命、珍惜家庭、珍惜眼前人!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终生的事情!
在看守所内,当赵凤兰得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消息后,情绪十分低落。
“我知道我错了,我不该一时冲动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我现在很后悔,也很想念我的孩子们。”赵凤兰说着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她说,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一双儿女。“我不知道他们以后该怎么办?他们会不会恨我?会不会因为我而抬不起头来做人?”赵凤兰说,她很想见见孩子们,当面跟他们说一声对不起。
但现实是残酷的。因为她的冲动之举,她不仅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和孩子们团聚的机会。这将是她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和伤痛。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赵凤兰提出了一个请求:“能不能帮我转告我的孩子们,让他们好好学习、好好做人?等我出狱后,我一定好好补偿他们……”说到这里,赵凤兰已经泣不成声。
希望赵凤兰的孩子们能够看到这篇报道,也希望他们能够理解母亲的苦衷和悔恨。虽然母亲犯了错、走了弯路,但母亲对他们的爱和思念却从未改变过。希望他们能够放下心中的怨恨和阴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同时也希望所有人都能够引以为戒、珍惜当下、珍惜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