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明天还是工作日,而且三个股东都在,这顿聚餐大家都只是小酌,并没有持续很久,因此23点就结束了。
自有专职司机送叶欢颜总裁回去,而任无锋并不开车,就坐上了主动要求送他回去的沈建国的车。
不过,一上车,关上车门,沈建国的真实目的就暴露了。
“怎么样?找个场子嗨一下?”沈建国一脸“你懂的”表情问道。
他俩都是公司老板,自然不用考虑“明天是工作日”这种事情。
“你又拿我当挡箭牌忽悠嫂子?”任无锋解了解衬衣上排的两个衣扣,调侃道。
沈建国的妻子家族和沈家是世交,两人也算青梅竹马,因此沈建国有点“妻管严”。
“看破不说破,才是好兄弟。”
没有叶欢颜在,沈建国也随便了许多,半平躺在沙发上,哈哈笑道。
“再说,你是带我家赚大钱的老板,我伺候服务你是正事,是应该的。你嫂子是很支持的。”
“和嫂子报备过了?”任无锋问道。
虽然沈建国主负责枫叶资本的公关应酬,但是他每次22点以后回家都要提前报备的。
“报备过了。你嫂子让我好好陪你玩,今晚不回去也行。”沈建国点了点头道。
“还有,她让我问你,什么时候有空再去我家吃个晚饭?我的宝贝儿子都嚷几回了,说阿飞叔叔好久都没来跟他玩了。”
任无锋沉吟了下,看着沈建国,半玩笑半认真道:“得,下周我找个时间去串门。不过,嫂子可不要再给我介绍表妹了。”
沈建国点点头,笑笑道:“其实阿茹挺好的,又漂亮又温婉,知书达礼,还是高材生。她对你印象也很好,我觉得你们可以试试相处下。”
任无锋摇摇头,认真道:“阿茹是个好女孩,但你知道我的。我这样的人,就不去祸害人家了吧。”
一个处女座的好姑娘,而且是熟人的表妹,任无锋真心不敢招惹。
这又不像交易那么简单,某种程度上可以拔罐无情,两不相欠。
“总有一天你会玩够的。到时候阿茹这样的其实是你最合适的选择。”沈建国一脸感慨道。
虽然他觉得叶欢颜和任无锋才是绝配,但是叶欢颜和任无锋在一起对于沈建国和他们家族而言又没有什么好处。
任无锋年纪轻轻已经如此了得,又有那样的家世,如果能够跟自己家族联上姻亲,自然是天大的好事。
作为大家族子弟,在这件事情上,沈建国和他的妻子是完全意见统一的。
花花公子又如何?
任无锋的身材、相貌已经可以去当可以靠脸吃饭的明星了,又见多识广,才华卓着,而且还凭亿近人,高大帅气,还没有什么恶习,这样的人招女孩子喜欢追逐不正常吗?
有钱、有才、有貌……
那能叫渣吗?
那只能叫风流倜傥!
“那等我玩够的时候再说吧。”任无锋笑了笑,道。
沈建国轻轻叹了口气,适可而止,没有继续这个话题,道:“那今晚我们去‘星爵’吧,我还约了三个朋友一起。”
去夜场自然不好只有两个人去,冷冷清清,彼此想做点什么也不方便。
但也不好人太多,像个集市一样嘈嘈嚷嚷,四五六条友过去是最佳的人数。
任无锋点了点头,道:“好呀。不过今天谈了一天工作了,等下不聊生意。”
沈建国呵呵笑道:“当然,今晚我们只谈风月,只泡茶。”
……
到达沈建国订的包间的时候,里面早热闹起来,他的朋友们已经提前到了。
进房后,大家都安静了下来,沈建国给任无锋介绍。
两位四十左右的男人是沈建国的老朋友,都是做生意的,任无锋之前也见过,有点印象。
另外一位三十多岁,还比较年轻,相貌堂堂,任无锋还是第一次见。
叫林河,据沈建国介绍是魔都某位高干的孙子,目前在沈家旗下某个企业做高管。
“这是我老板,任总。”沈建国向林河介绍任无锋道。
林河脸上还是有点惊讶的。
主要是任无锋太年轻了,绝对不超过24岁,很难想象他就是枫叶资本的大股东。
“没有,沈哥才是我大哥。”任无锋在外面,还是会给沈建国撑场面的。
因为是在夜总会,大家也没有握手那么正式。
彼此端起酒杯,碰碰杯,干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
任无锋坐下,沈建国向包厢公主招手示意了下。
然后包厢门就打开了,十二个打扮、气质各异的年轻女孩鱼贯而入。
本来暂停的屏幕的音乐声也响了起来。
五彩斑斓的灯光闪耀乱舞。
沈建国笑嘻嘻对着任无锋道:“你先挑。”
包厢里地位最高的人自然要第一个挑。
任无锋知道如果自己不找个姑娘陪着,沈建国他们都会觉得不自在。
他不喜欢也不排斥夜总会,毕竟这是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也是养活了许多人的生计。
但任无锋不太喜欢一堆女孩子任人挑选的场面。
一般情况下这种局面任无锋都会很快选好人,即使没有怎么合心意的对象,他也会将就挑一个,并不会让人回去再安排下波人。
反正是逢场作戏,图个热闹放松而已。
任无锋虽然不会看不起夜总会的陪酒女孩,但是也不会对她们产生其他想法。
包厢里是“男女朋友”的角色扮演,出了包厢就是陌生人,这就是夜总会的潜规则。
当然,如果带女孩子出台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任无锋没有客套推辞,他仔细看了看十二个女孩。
“星爵”是魔都能够排在前五的夜总会,而沈建国是“星爵”的老客户了,他今晚点的又是最贵的套餐,所以安排的十二个女孩质量都很高。
十二个女孩都很靓,各有各的特点,有的特别大,有的腿特别长,有的可可爱爱,有的妖娆妩媚,有的穿着护士装,有的coSpLAY装……
掠过其中一个女孩子的时候,任无锋的目光停留了下来。
女孩子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差不多一米七的高挑身材,眼睛很大很亮,乌黑的头发披洒而下,上身是紫色的长袖针织衫,鼓鼓的,下身则是一袭黑色牛仔裤,穿着水晶高跟鞋。
所有女孩子中,这个女孩是穿得最保守最正常的了,除了脸、脖子和脚腕基本上就没有露出什么东西。
不过她这么穿,客人是不方便下手摸摸的,被挑中的几率就会变小。
而且女孩的神情和气质都很干净,带着种想要隐藏却隐藏不住的清澈的愚蠢和迷惘。
这个女孩子应该做陪酒没多久,任无锋心下判断。
而且,她竟然还是一个……
然后,他就抬起手,指了指这个女孩。
女孩清澈愚蠢的大眼睛忍不住睁得更大了,她似是有点惊讶自己会被第一个选中。
但她还是很快反应过来,走到了任无锋身边坐下。
沈建国他们开始挑自己喜欢的女孩。
“谢谢您选我。”女孩很自觉地帮任无锋的杯子倒满酒,又自己从几上拿了个空杯,倒满酒,举杯向任无锋敬酒。
某种意义上,即使作为陪酒女郎,被包厢里最重要的客人(一般就是第一个挑的客人)第一个选中的话,也是有面子和讲究的。
这样的事情多了,这个女孩子自然就会成为“头牌”。
女孩自己先干为敬。
她的身上有一种淡淡的清香,类似午夜兰花的芬芳。
任无锋很确定这不是香水或洗发水的味道,而是一种体香。
如若不是任无锋天生对气味特别敏感,女孩又靠得很近,一般人根本就闻不出这种淡香的。
任无锋没有浅尝辄止,而是也喝完了杯中酒。
女孩继续给两个杯子满上酒。
“您怎么称呼?”任无锋很有礼貌地举起酒杯问道。
“我叫然然。”女孩也举着酒杯,微笑问道,“你呢?”
夜总会的女孩子都喜欢用这种双声的艺名的。
“阿飞。你可以叫我阿飞。”任无锋和她碰了碰杯,道,“然然,今晚要麻烦你了。”
“好呀,很高兴认识你,阿飞。“
两个人又一干而尽。
“你想玩什么游戏,猜码、大话骰子或者十五二十、石头前刀布?”然然继续续酒,边问道。
“你最擅长什么游戏?”任无锋一脸淡定,问道。
“骰子。”
“那就骰子。”
“一局一杯。”
“好,一局一杯。”
玩大话骰子,两成靠摇出的骰子,三成靠演技,另外五成比的是心理。
就这方面而言,然然根本就不可能是历遍世间、阅人无数的任无锋的对手。
所以,除了开始的时候因为不熟悉然然赢了几局之外,后面她输得很惨,十局九输。
而且很明显她的酒量有点一般,如果不是夜总会的酒都是不容易喝醉的酒,任无锋估计她已经醉了。
尽管如此,她也已经有点脸色潮红,有点犯晕了。
很多人喝多后,话也会变多起来。
很明显,然然也是这种人。
“今天其实是我第二天上班,你相信吗?”女孩的大眼睛带着种无辜和迷离。
任无锋点了点头,随意道:“我看出来了。你穿的衣服太多了。你是怕客人乱摸你吗?”
“昨晚我接了个客人,他一直想摸我衣服里面,我下意识就把他推开了。”然然倾诉道,她的神色很平静,眼神木木的。
“然后我就给他道歉。他有点生气,但是还是给我点个香槟,让我走了,换了个同事给他服务。”她歪着头,带着清澈的愚蠢,道,“他是个好人。”
任无锋觉得这个女孩应该真是喝多了,她这酒量还真是达不到夜总会平均水准呀。
不过她说的话似是对朋友倾诉,又似是有言外之意的提前告知。
不过任无锋对她本就没有想法,因此点点头,附和道:“听起来,他确实是个有风度气量的。“
他顿了顿,凝视着女孩明亮的大眼睛,微笑道:“我也从来不喜欢勉强女孩子。”
他的衬衣衣领微敞开着,脸庞英挺俊秀,嘴角微微上扬,眼眸淡然而温和,在包厢的昏暗灯光下显得有些邪魅的轻佻和不羁。
女孩子看着这个与自己同龄的英俊男人,醉眼有些迷离,头脑也有点发蒙。
“你是哪里人?来魔都多久了?”任无锋自己喝了一口酒,闲聊道。
“我是桂省的。刚来魔都二十几天。”女孩回过神来,微笑道。
“桂省?你是南市的,柳城的,桂市的还是玉琳、佰色、合池的?”任无锋继续问道。
然然有点惊讶地睁大眼睛,道:“你竟然还知道南市、玉琳、佰色、合池!很多桂省外的人,只是桂市和柳城而已。连桂省省会是南市都不知道。”
任无锋笑了笑,道:“我去过桂省,我挺喜欢吃螺蛳粉和合池香猪的。螺蛳粉够味,合池香猪肥而不腻,但是美食。你是哪里的?”
女孩子眼睛亮了亮,神态和声音都带了更多亲切,道:“我就是合池的。”
“哈哈,我记得我去桂省。酒场上流行一句话,在桂省,合池人喝酒说是第二,没有人敢说第一。你这个酒量可有点丢合池人的脸啊。”任无锋摇头,笑呵呵道。
然然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我从小身体就不太好,平时不怎么喝酒的。不能代表家乡的水平。”
任无锋仔细看了看她,问道:“怎么那么远跑来魔都了?”
“为了赚钱。”女孩平静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