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超十米,速度提升八成,最高可达每小时三百公里。
如此速度,实属骇人。
秃顶山庄如常运作。
陈清清、霍佳泉、花蝶衣领着机动队员及部分无事幸存者,外出搜寻太阳能路灯。
今日目的地较远,在山庄外十里。
虽沿途走尸不多,但任务量仍旧庞大。
中古平原上。
宋怜露与陈金国一行边吃早餐边讨论接下来的安排。
“昨晚那么多走尸突袭秃顶山,不知他们现在怎样了?”
宋怜露咬下一口面包,说。
“若被走尸占领,我们还去不去?去了,万一遭走尸袭击,很危险。”
“可若不去,又能去哪儿呢?”
讨论分成了两派。
宋怜露与一些战士表示愿意探查,历经艰辛走到这里,不亲眼看看,心里总不甘。
另一派认为,若去时走尸已占山庄,被发现就会全军覆没,得不偿失。
众人见识过走尸的速度与力量,都不愿冒险。
争论许久,最终宋怜露决定探察,先派小队侦查,若山庄仍在,再召回其余队员;若被占领,则听天由命。
宋怜露主动请缨,充当先锋。
陈金国也表示愿同行。
但考虑他是队长,不宜冒险,由宋怜露带领十五人前往秃顶山。
晨间,走尸不算密集,宋怜露一行十五人启程。
路上偶遇走尸,能避则避,待其远离再行;避不开,就地解决。
一小时后,宋怜露和队员们望见了秃顶山的轮廓。
一队员掏出望远镜,向前张望。
“我的天,我看到了,前面就是秃顶山,太好了!”
“让我瞧瞧。”
宋怜露接过了战士手中的望远镜。
“果然是秃顶山,看起来它们还没被攻占,城墙上面还有女子军队在站岗呢。”
大家伙都挺高兴,秃顶山庄还在那里,他们的希望就还没灭。
战士们挨个儿拿着望远镜瞅,一张张脸上难得露出了久违的笑模样。
“看这样子,秃顶山庄的那些人可真够厉害的,那么多怪物都不是对手,这下子证明咱们的选择没错。”
“咱们回去告诉陈队长,现在的秃顶山安全得很。”
李明跨上摩托车,在国道上风驰电掣地往淮南区赶。
前头冒出来一队走尸,李明立马唤出蓝、紫两把唐刀,用气让它们悬在半空中。
嗖嗖嗖,两把唐刀冲进了走尸堆,对着走尸就是一顿狂砍。
李明骑着摩托车压根儿没停,等摩托车穿过走尸群,两把唐刀已经回到了李明身边。
后面的走尸全倒在了血泊里。
“呵,这感觉真不赖,自己都不用动手。”
每天在山庄总有忙不完的活,偶尔出来溜达一趟,叫李明心里头特别激动。
要不是这次任务紧,非得带着队员们出来乐呵乐呵不可。
山庄的队员们几乎没什么私人时间,尤其是徐柳青和尼曼,从早到晚都在接待投奔的人。
改天晚上找空儿,得补偿补偿她们。
骑了半个小时,李明拐进了一条乡间小道。
小道两边尽是些小树,因长时间无人打理,小树都快长到路中间来了。
李明不得不减了速,路上也碰上了几个穿着迷彩的走尸,全给李明的唐刀收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