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我为何哭泣」(1 / 2)

我叫林欣。

是「老布什」的「猎犬」之一。

代号「哭丧者」

他们都知道我是风光无限的杀手皇后。

是一把趁手的剑。

是老布什命令的绝对执行人。

可他们不知道,我拥有着怎样的过去。

我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

……

我记得很清楚,我有父母,我有自己的家,可自从来到了这里,我便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我只知道,这里是「格拉默集中营」

这里是「地狱」

除此之外,我所拥有的只剩下了我的名字:

【0392!】

那群「禽兽」,他们是这么喊我的。

……

按照我的记忆,那座「地狱」或许是某个东南亚国家边界处的「三不管地区」

所谓的的「三不管地区」,就是政府不管,军队不管,上帝也不管,在这里活着,全靠自己的本事。

所谓「地狱」,也仅仅是一个监狱房间罢了。

这个破旧的监狱房间仿佛已经被岁月遗忘了,印象里,空气中总是弥漫着一种难以言说的,一股混合着屎尿味道的难闻气味。

每每身在其中,一股阴冷的湿气便扑面而来,总是会让我在睡梦中打了个寒颤。

房间的四壁布满了斑驳的霉迹,墙皮脱落,露出里面粗糙的砖石,这些砖石看似老化了,实则依旧坚硬。

我曾尝试过刨出一条通往外界的墙,可直到我的十根手指头全都磨出了血,我也还未能成功。

而房间的墙角处,一团团的苔藓和不知名的野草顽强地生长着,给这个死寂的空间增添了几分诡异的生机。

房间的地板是一层层凹凸不平的石板,缝隙间积满了陈年的污垢。

那群「禽兽」不给我东西吃的时候,那些野草和污垢就是我的食物。

偶尔我还会躺在地板上,听着水滴从天花板上滴落的声音,在静谧的环境中显得尤为刺耳。

房间的一角,一张破旧的铁床静静地躺在那里,那是我平时休息的地方。

也是我受刑的场所。

床上的被褥早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湿漉漉地堆在一起,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霉味,上面有一些我自己因为忍受不住酷刑的疼痛而失禁流出的大小便,以及上一任主人的大小便。

而位于床头的位置,一根锈迹斑斑的铁链一端固定在墙上,另一端则空荡荡地垂在地上。

说起来不怕你们笑话,我曾想过用这根铁链吊死自己,但我失败了,直到后来几只「禽兽」发现我的自杀倾向后,便把这根铁链拆除了,彻底封死了我自杀的途径。

整个房间里,唯一的光源就是一扇高高在上的小窗户。

窗户上仅仅插着几根结实的铁栅栏,每当雨季来临,倾盆的大雨就会顺着这扇窗户流进来。

虽然大雨离去后这些积水会在牢房内形成一摊臭水,可对我来说并不算坏事。

因为下雨天对我来说是我难得可以喝到干净水源的一次宝贵机会。

唯一一个让我确认我依然待在现代世界的证据,便是墙角上挂着的一个大头电视。

可它播放的从来不是什么动画片,而是无穷无尽,每天二十四小时循环播放的杀人技巧,血腥画面……

电视的声音也与画面对不上,那台电视总是播放着一段独特的,枯燥无味且极其难听的一段「电杂音」

仔细听的话,你还会发现「电杂音」中还隐隐有一阵嘀嗒声。

我很难用文字去描述它,如果非要描述的话,在我看来,那段音频就像是用指甲划过黑板的声音。

我依旧记得,刚来到这里时,那时候的我心跳如同一只受惊的小兔,在胸腔内疯狂地撞击,我的双手不再只是微微颤抖,而是几乎无法控制地剧烈震动。

在这种极端的恐惧中,年幼的我努力维持着最后一丝理智,无数次试图在脑海中构建起一幅逃离这个「地狱」的路线图。

可是六岁的我又可以做到什么呢?

我的反抗只会换来那些「禽兽」的毒打,他们会拿一种特制的鞭子——一种打在身上不会对身体产生伤害,却可以产生极大痛觉的刑具。

【0392!!】

他们一边用鞭子抽我,一边大喊道,对他们而言,这样是一种好玩的恶趣味。

除此之外,缺衣少粮,冬冷夏热,觉不补眠更是家常便饭,如果非要说我在这座「地狱」之中还有什么乐趣。

我想夜晚的虫子叫声和那皎洁月光算是我的全部乐趣了,仅此而已。

我会看着窗外的月光,听着虫子的鸣叫声,昏昏入睡,然后庆幸自己今天又活了一天。

而这,仅仅是我在这座「地狱」六年时光里在平常不过的一天。

直到,

直到那一天!

「那个人」的到来,六岁的我天真的以为自己终于临来了救赎。

去他妈的救赎。

那一天我记得很清楚,两只「禽兽」带着「那个人」来到我面前。

他与那两名浑身肮脏,满嘴粗口的「禽兽」不同,他行为优雅,举止儒和,身上的西装更是打理到几乎可以反光的地步。

他的一切,都与周围格格不入,他是如此的优雅,那时候的我渴望成为这种优雅。

【0392】

「那个人」如此说道。

「那个人」念着我的名字,那感觉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不同。

每当我听到这四个数字时,想起来的只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疼的钻心入骨的疼痛。

可这一次,我却感受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暖。

为什么会产生温暖的感觉?

难道他就是我的救世主吗?

正当我还在幻想之中,突如其来的窒息感将我狠狠拉回到现实之中,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本就巨大,更何况这里是「地狱」?

回过神的我发现自己已经被那两只「禽兽」按在了泔水桶内,说实话,我感受到的仅仅也是水带来的窒息感,毕竟平时吃的东西比泔水好不到哪里去。

但光是一个窒息就几乎让我丧命,直到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我才被那两只「禽兽」从泔水桶中拉了出来。

我狼狈的大口呕吐着,「那个人」只是简单交代两句后便离开了这里,紧接着为首的「禽兽」对着就是我一闷棍,我便失去了意识。

当我再次醒来时,已经身处在一个新的地方。

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那个地方就是一个标准的斗兽场,只不过……

我们才是斗兽。

除了我以外,场外还有数十个年纪与我相仿的孩子,我们的面前各自放着一把小匕首,那时的我已经可以猜出大概,接下来的广播更加验证了我的想法:

【用武器,杀死你看到的所有人,然后你们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然后你们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多有诱惑性的话语啊!几乎是广播结束的那一刻,那数十名孩子已经拿上武器扭打在了一起。

年幼的我并不想参与这项血腥游戏,我拿着那把小匕首,一路踉跄的退回到竞技场边缘。

我想,如果那群孩子全部厮杀完毕后,我便可以坐收渔翁之利。

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那些小孩可以全部战死,假如我真的向同龄人出手挥刀,那我又与那些看台上的「禽兽」们有什么区别呢?

可惜,这个世界并不会以我的个人意志运转,我的意图很快就被一只「禽兽」看破了。

他拿着那条令我日夜疼痛到难以入睡的鞭子走了过来,每每看到那条鞭子,我的身体总会忍不住颤抖。

【0392!!】

那「禽兽」大喊道。

我不想!我不想再被鞭子打了!

我的内心大喊道。

我尝试说服我自己:成为那群「禽兽」又如何?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活下去!我还没看够月光,我还想听虫子鸣叫,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养几只昆虫。

所以我绝不能死!

杀!

杀!

杀!

我的内心告诉我: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可我的双脚依旧纹丝不动,哪怕它们已经抖得不能再抖了。

我的良知告诉我,我不能这么做。

【马勒戈壁的!敢不听老子话是吧!】

也正是在这时,「那个人」伸出一只手,挡下了那条即将抽在我身上的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