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幸南京(七)内守备(2 / 2)

大明元辅 云无风 1079 字 2个月前

不过仁宗在位不足一年,迁都南京中途夭折。宣宗即位后,他不赞成迁都,但继续维持仁宗的部分做法,仍然称北京为“行在”,而称南京为“京师”。

直到英宗即位后,才在制度层面明确了两京的关系,再次以北京为首都,南京为留都。此后,两京制形成定制,直至大明灭亡。

当然,大明的两京与其他王朝不同,有其固有的特点,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官制。其他王朝在留都一般仅设“京兆”、“留守”一类的地方最高长官,而不是成建制地设立各级官署。

而大明南京的官制,则基本上是北京的复刻,且南京诸官连品级也与北京一样。不过为了加以区别,南京的官员头衔上照例要加上“南京”二字。

南京远离皇权,皇帝自然要派重臣、心腹作为政权的绝对核心。然而,毕竟皇帝只有一个,南京就没有必要像北京那样设置一个内阁,以备皇帝顾问。所以相较于南北两京的六部,内阁还是具备独特性、唯一性。

既然要在南京设置重臣,那么大明在当时便先设了南京守备、协同守备、守备太监和参赞机务四个官职,组成一个领导机构叫“南京守备厅会议”,以管理南京以及南直隶的相关事务。

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后,命中军都督府掌事官守备南京,当时的官名为“节制南京诸卫所”。

仁宗即位后,以襄城伯李隆镇守南京;宣德时期,改“镇守”为“守备”,并规定南京守备例由公、侯、伯等勋贵担任,同时南京守备还要兼领中军都督府。

对于南京守备的职能,是有具体记载的:“凡南京守备一应机务,每日会同参赞官于守备厅署理。每月朔望日,守备、参赞等官及各府堂官会同内守备,议合行事务。”

从这里不难看出,“南京守备厅会议”便是最高的权力机构,故而后来《明史》中才有了“南京以守备及参赞机务为要职”的说法。

具体而言,参赞机务的设置是晚于守备的,最早应该是在正统初年才有。根据记载,宣德十年:“英宗即位,命少保、南京户部尚书黄福参赞机务。”

明中期时,朝廷认为南京高层的权力还是过于集中,便于景泰三年增设协同守备一人,也以公、侯、伯等勋贵担任。按例,协同守备也会兼领五府事。

成化时期,朝廷下旨令南京兵部尚书兼任参赞机务一职,此后形成定制。如此一来,南京兵部尚书的地位得以提高,位列南京六部之首。

众所周知的例子是,在原历史上明朝灭亡前后,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被推举为南京首脑人物,原因无他,正是因为史可法兼着参赞机务的要职。

明代皇帝对文官的态度比较奇怪,依赖的同时又用各种手段限制,信任的同时又非得找人制衡,这也正是宦官得以干预朝政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