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规矩夺不走的东西(1 / 2)

不能下死手。

谁下死手谁输。

谁的膝盖先着地为输。

滚在地也算。

丰俊朗的动作很轻盈,像只蝴蝶,蜻蜓,脚下似乎不需要借助着力点,就算不能飞天,运行轨迹也可用鬼魅形容。

乱魄剑光大盛,威势凛凛。

掌风呼啸,剑尖如风,一人一剑,呈夹击之势朝子慕予击来。

但她没理会乱魄,雪亮的双眸始终在紧锁丰俊朗,出脚,抄拳,力度忽轻忽重,变化多端,身躯如狸猫一般,忽骤然矮塌下去,忽陡然跃起,动如闪电。

很快,丰俊朗便中了几拳几脚。

一般人出招,或守或攻。

子慕予在极短的时间内,左手挡,右手攻,左脚佯攻,右脚实扫,看得众人眼花缭乱。

拳风堪堪从丰俊朗脸颊扫过,砸在海棠树上,果子、叶子,落如骤雨。

子慕予右手勾拳回绕,左手拈取树叶,下一秒,拳头击打的海棠果和指间树叶迅猛射出,尽数射到乱魄上,串了满满一剑。

这是子慕予第一次在这些大人面前露出自己的本事。

“好快!”冯继洲眼睛紧紧追随着子慕予的每一招每一式,慢慢的,他的视觉混沌起来。

眼中的小孩,似变成一把刀,没有花里胡哨的点缀,只有锐不可当的逼近之势。

质朴至极,肃杀至极,又慈悲至极。

冯继洲袖管下的手微微颤抖,不知不觉间,后背汗出如浆。

这种打法,他曾经见过一次,至今刻骨铭心。

老庄头、沈清他们半张着嘴,眼中满是惊诧和骇然。

他们的看法,与冯继洲有些不同。

这些拳脚功夫,不是他们教的。

这个世界尊崇修道,人人都渴望成仙、成神,获取不世出的法术和神器,一个口诀、翻手、覆手,顷刻之间就能让底层的人灰飞烟灭。

像子慕予这种靠力量、速度,近身以血肉相拼的,很罕见。

他们想起了那天,两个五品神明降临坟山,古元卓背回来的子慕予,像是从血水河里捞出的,鲜血淋漓。

当时的他们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两个孩子,如何就能把两位五品神明给杀了。

他们以为,完全是归冥和噬魂墙造就的意外。

现在,他们看着子慕予,似乎看见了当时的一幕:小小的孩子试图以异于常人的力量和速度与神明较量的惨烈场面。

老庄头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不可置信之余,又开始忧心忡忡起来。

人族,两手难敌一把弩,一轮枪。

无论多快,快不过一枝箭、一枚子弹。

在真正强大的神明面前,人族所有武器和招式在他们眼里都只是无关痛痒的东西。

因为,他们能通过法术掌控时间和空间。

而时间和空间,是速度存在并发挥效应的前提。

能靠力量和速度取胜的是凡人之间的比拼。

但这个世界,有仙,还有神。

统治这个世界的,是神。

老庄头壮着胆子觉得,他的徒弟,走歪了。

遗憾可惜之余,他开始问候起子明的祖宗。

因为他认为,这些东西既然不是他们教的,那肯定就是子明教的。

丰俊朗有些被动。

若是乱魄能扰乱子慕予的攻击,他便能从其招式中找到漏洞,从而主动出击。

可是子慕予不理会乱魄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