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人的时候,怎么不觉得幸福呢?
刘畅忽然又想到。
做人的时候,天天好吃的吃不完,那时候他很想赚钱,还贷款,买好车,娶老婆。
要是能暴富那就最爽了。
现在做了疣猪,反倒觉得每天有口吃的就很开心了。
当然,这一世做疣猪好处也多。
没人指挥他做事,没人让他遵守什么道德法律秩序,不用考虑杂事,每天吃饱就行。
可能诱惑太多,很难幸福吧。
刘畅最后想到,同时挥去脑海中的杂念。
来到北边洞穴,进食之后,他开始修行。
接下来一连五天,刘畅都是如此。
直到第六天。
刘畅拖着长颈鹿的残骸,丢在洞穴外的乱葬岗上。
‘真不耐吃啊。’
他心中感叹一声。
五百斤的长颈鹿,正常出肉率六成左右,起码三百斤肉。
他五天就吃完了。
一天平均下来足足要吃六十斤肉!
修炼撼山诀的恐怖消耗,让刘畅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
好在,草原已经全面复苏了。
低头看了一眼地面蓬勃生长的青草,刘畅嘴角咧开。
角马,水牛,斑马,羚羊们,通通来助我修行!
咚咚咚!
草原上响起疣猪特有的奔跑声。
十多分钟后,刘畅来到河流边。
雨季前期,河流边是最好的狩猎场所。
看到过来河边饮水的胡狼,狒狒,野狗,鬣狗,雄狮,长颈鹿等等动物,刘畅心中一片舒畅。
好啊。
这生机勃勃的草原,才是他最想看到的。
刘畅洗了把脸之后,提步朝着一对胡狼走去。
上回他狩猎长颈鹿,有一对胡狼非得蹭食,给他气坏了。
现在他有空了,高低宰两头胡狼发泄一下。
刘畅还没接近胡狼,这厮就非常机警的朝着边上挪动,表示不想和疣猪站在一起喝水。
这可给刘畅气坏了。
虽然我长的凶了一点,可我黑黑净净的,个人卫生做的非常细致,身上一点味都没有。
你丫怎么这么提防我?
你这是歧视,知道不?
他提起蹄子,朝着胡狼靠近。
胡狼直接跑了。
妈的。
刘畅低骂一句,只能放弃狩猎胡狼,目光落在其他动物身上。
很快,他就挑中了新的猎物。
是一群组团过来喝水的小羚羊。
小羚羊好啊,得跟小羚羊一起喝水。
刘畅嘴角咧开,主动朝着小羚羊群走去。
几只小羚羊看向刘畅的目光露出嫌弃之色。
刘畅狠狠捏拳,如果他有拳头的话。
他感觉自己像是小说中,被富贵人家小姐看不起的杂役,连挨边的机会都不给他。
好好好,你们清高,你们了不起!
刘畅忍辱负重,来到一只小羚羊边上。
这只小羚羊瞟了刘畅一眼,低头喝水。
噗嗤!
一声轻响。
刘畅迅速拔出獠牙,低头将脑袋埋进水里,任凭河水冲洗自己的大脸。
一抹红色融入河水中飘散离开,带走了刘畅下黑手的证据。
噗通!
被穿透心胸的小羚羊仰头倒在地上,空洞的眼神中满是迷茫和不解。
我踏马不是在喝水吗?!
捏捏!
羚羊群发现了同伴的死亡,惊慌失措的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