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真有点懵了。
虽然咱俩体型差不多,可你是食肉动物,遇到我居然跑路?
你还有没有点食肉动物的尊严了?
刘畅都没有去追。
这条花豹状态非常好,跑起来时速能拉到80,刘畅倒是可以凭借自己的耐力追上对方。
最重要的是,花豹会爬树!
刘畅再厉害,蹄子限制了他的爬树能力。
花豹要是爬到树上,刘畅只能站在地上抬头哈气。
回去的路上,刘畅眉头紧锁,脑海中一直想着花豹的事。
这他娘的不对劲啊。
那头花豹看到他居然选择跑路,哪里出问题了。
难道本蓬蓬大爷猎杀皮鞋老六的威名,已经传遍了草原?
刘畅挥去脑海中这不着调的想法。
最后他只能猜测,花豹应该是试图偷袭失败,又没有在他身上发现‘恐惧’的情绪,为求稳妥选择了避让。
食肉动物对恐惧这种情绪非常敏感,以此作为能否狩猎的重要依据之一。
刘畅上一世看过很多纪录片。
例如人类手里拿着真理,逼退棕熊或者黑熊。
保持着原始部落生活习性的人类,拿着标枪抢夺狮子的猎物等等。
棕熊黑熊这一类动物,大部分其实不认识真理。
但它们能够感受到眼前猎物的情绪变化。
原本慌乱的猎物从怀里摸出一把黑乎乎的玩意,指着自己,立马底气十足,透出十足的杀意。
凶猛的熊类知道对方肯定有所依仗。
为求稳妥,它们大部分情况下会选择退避。
这样才会有视频流传出来。
‘擦,下回遇到食肉动物,我应该表现的怂一点。’
刘畅暗呼操蛋,自己还没吃过花豹肉呢。
回到河流边上的巢穴,刘畅吃了一顿皮鞋肉,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跑去。
一路平安回到洞穴前,他发现了两只猥琐的身影。
是战地小记者胡狼在吃他丢在洞穴外的皮鞋残骸。
对于刘畅来说,骨头缝里的肉吃不到,等于没肉。
胡狼能吃啊。
秃鹫也能吃。
不过这回秃鹫来的没有胡狼早。
‘好好好,勤劳的小胡狼啊,哪具残骸是你的啊?’
刘畅嘴角咧开,大摇大摆的朝着皮鞋残骸走过去。
他是杂食性动物,啃几口皮鞋残骸,吃点残羹剩炙很合理吧。
面对疣猪这头不速之客,胡狼夫妇怪叫了两声,见疣猪不肯离开,它俩也懒得管。
只是抓紧时间,啃食皮鞋骨头上粘着的碎肉。
刘畅低着头,假装要和胡狼拼一桌的样子,一步步接近雄性胡狼。
没想到雄性胡狼挺机灵,察觉到刘畅的接近,主动躲开,还冲着刘畅哧了一下。
‘嘿,真是个小机灵鬼。’
刘畅也不生气,更换目标,朝着雌性胡狼悄咪咪靠近。
雌性胡狼正在大口啃食着皮鞋脑袋里面的细肉,对于它而言,简直是绝佳的美味。
沉迷于敲骨吸髓的雌性胡狼,根本没有在意到刘畅的接近。
噗!
刘畅脑袋一偏,二十五公分的獠牙,直接把雌性胡狼在艳阳高照的天里,扎了个透心凉。
雌性胡狼只来得及惨叫一声,便低头熟睡。
雄性胡狼又惊又怒,见刘畅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它吓的四肢发颤,大夏天仿佛一盆冰水浇在头顶,撒腿就跑。
‘呸!渣男,居然不想着给你老婆报仇!’
刘畅哼哼两声,脑袋一甩,把雌性胡狼随意丢在地上,朝着雄性胡狼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