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都有用。”可莉莎嘟哝一句。
约翰自顾自的拿着针线包,缝好了一件崭新的军大衣,这件衣服内衬硬皮,外面围了一圈价值不菲的黑色天鹅绒,他珍惜的把这件衣服叠起来摆放整齐。
“你还会做裁缝?”可莉莎终于废了很大力气把书强行塞了进去,让那个巨大的背包在她的身上显得有些不太协调了,她好奇的走到一旁问他。
“是啊,我做了一辈子啦,到头来穿针引线的事情也没忘记。以前给领地上的领主做,老了就给孩子们做。”约翰的声音里满是平淡,显得没什么韵律,那张大手拂过衣角,把褶皱全都抚平。
“这件衣服送给你了,算你救过我几次。”
约翰笑了笑,把军大衣双手递给少女,瞥了一眼她身上皱巴巴的旧军装,咂了咂嘴。小时候他想穿这么好的衣服都没机会,现在可以穿的时候,却又偏偏没什么兴趣了。
“送我了?”
可莉莎接过这件质地的衣服,上面的触感很舒服,心里生出一丝波澜,维军内部的军装质量一般,约翰这样改制的军服比身上这件舒服太多了。
“放心,跟你身上的这件没什么区别,没有什么不能穿的。”
约翰似乎看出了少女在犹豫什么,在旁边打起包票,他看起来真不像能干细活的人,真难以想象这件衣服出自这个中年人手中。
在之后的几十分钟里,他们谈了一些私事,大家的想法都很简单,也没想太远,就是未来三个月的决定,至于原因大家心里也都清楚。
约翰希望继续当机枪手,他谈到自己最近开始信神主了,总是想找个教堂去忏悔,顺便有机会找一个萨科塔问问,外族信神主有什么忌讳。
可莉莎摸不到头脑,因为约翰最开始告诉她,他不是一个相信神明存在的人:“你不是一直不喜欢那些拉特兰秃驴吗?”
“是啊,但是,我碰见几个邪乎的事情,不能不信了。”
约翰脸色怪异,嘴里嘀咕着,他说自己一个月前中弹,当时伤口感染,虽然取出子弹也严重发烧,活性化源石沿着血液进入大脑,造成的脑炎十分危险,他一天昏迷三次,意识模糊,连医生都说无计可施。
可莉莎有印象,她记得那次还是自己和路易斯把他从危险的战壕外面拖回来的,他当时失了魂一样,尽管约翰一直都说自己不怕死,但当真的血流遍地的时候,他还是鼻涕一把泪一把哭着告诉自己,他不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