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六十三上 职官志第一上(三师、三公、九卿、东宫、三馆、内侍、加官)(2 / 2)

前秦书 张仕一 1019 字 10个月前

以上东宫之职。

国子学设礼、文、史、法四科,以教诸生,每科设太学博士一人,秩中二千石;祭酒一人,二千石;博士二人,比二千石;助教十人,千石;诸生无定数,三百石。

国书观设治书御史一人,以管督藏书,校理图籍,秩中二千石;治书侍御史二人,秩二千石;侍御史十人,千石。

国史馆设兰台令史一人,以录记政细,监修国史,秩中二千石;兰台侍郎二人,秩二千石;兰台郎十人,千石。

以上三馆,皇朝学术之会也。

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朝堂之上,立百官之前,参预国事,动静问咨,为闲散尊敬之官。

侍中,秩二千石,在帝之侧卫,进言纳谏,辅赞断决,为亲近之职。

散骑常侍,秩比二千石,在帝之左右,出行踪随,襄协议谋,为亲近之职。别有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秩中千石。

给事中,秩千石,在帝之旁近,顾问应对,参议军国,为亲近之职。

以上内侍之属,可为正官,亦可加官。秦制,加官者,领其所加之官俸禄之半。

开府仪同天子,高帝尊圣名二王而设之,后遂废。

开府仪同三司,加此官者,开府辟官,礼仪如三公。

承制,得一切以便宜行事,先为后奏。

录尚书事,参预尚书台事,董督万机,襄赞天子。加录尚书事者,增秩五千石。

特进,朝堂之上位在同列之前,以示尊礼。

假黄钺,可以其令而诛人;假节钺,可因宜诛人;使持节,可因宜诛二千石以下;持节,素时可因宜诛六百石以下,战时可因宜诛二千石以下;假节,战时可因宜诛六百石以下。

奉朝请,得岁时召见。凡宗室、外戚、驸马者(注曰:尚公主者曰驸马),皆加此,增秩六百石。

凡权、兼、行某某事者,代行其事,有别官者,领兼官之半俸;无别官者,领代官之俸三二。

以上并前内侍之属(注曰:内侍之属,谓光禄大夫、侍中、散骑常侍、给事中),为加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