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二章 柳暗花明(1)(1 / 2)

瑰步舞余生 陌名惊人 1203 字 2个月前

第二百八十二章&nbp;柳暗花明(1)

翁兆刚善解人意地点点头,他知道,自打腊月二十九枪击案发生以来,半年过去了,韩小个子一直顶着各方面的舆论压力和同僚的白眼儿,抽调大批精干警力以“枪案必破”的名义配合自己的行动,已经相当不容易了。如果这个节骨眼儿上再给他出难题,那就有些过分了。做大人物可以施人以恩,但不能强人所难,否则,就不如平头老百姓了!

想到这儿,翁兆刚淡淡地说了一句“那小伙子我挺喜欢,别难为他,方便的话给条路。”说完,没看韩小个子的表情,先一步走出停尸间。

韩小个子何等聪明,面对翁兆刚这样的大腕儿,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顺水人情岂能不送?他跟在翁兆刚身侧,小声说“自古名将都爱才啊!呵呵,放心,我尽力。”

“有劳。”翁兆刚驻足道谢。

两天以后,精明强干又深解上意的乔队长拿下了审讯笔录,翁兆刚有幸“拾得”了一份复印件,大致内容如下

问姓名?

答卫东。

问家庭住址?

答云南省……

问学历?

答初中没念完。

问捕前职业?

答无业。

问有无前科?

答没被处理过。

问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答知道,因为我非法持枪,还要伤害头发稀疏的男人。

问你知道头发稀疏的男人叫什么名字吗?

答不知道,剑哥没说。

问剑哥是谁?

答都叫他剑哥,具体叫啥我不知道,平时我们也不在一起,很少说话。

问你是怎么和剑哥认识的?具体时间?

答具体时间忘了,大约是今年三月份。当时我在塔城和几个收废品的安徽人打架,剑哥他们几个人帮我打跑了安徽人,看我身手不错,就让我跟他混,他能让我比收废品挣的钱多。

问从认识到现在,你们住在哪里?

答我们去了沈城,他给我租了一间房子,又给了我三万块钱,让我天天在屋子里练刀,偶尔还开车带我去野外练枪。说只要听他的,每个月他都给我三万块钱,随便花。

问沈城租房子的具体地址?

答我不记得了,沈城比春江城还大,我也不出屋,他派人每天给我送吃的,还有……还有几回女的。

问从你身上缴获的那把仿五四手枪是哪来的?

答剑哥给的。

问你有几部手机?

答只有一部。

问没有其他联系的朋友吗?为什么只存有“剑哥”一个号码?

答我打小就没有家人了,十几岁就跑到东北塔城当氓流子。剑哥不给我买手机,我也没钱置办那玩意儿。

问剑哥和另外几个人住在沈城什么地方?

答不知道,每次都是他联系我。

问照片上的这个人为什么叫“方子”?

答我只听说他用木头方子削死过人,所以叫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