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群龙的盛宴(1)(1 / 2)

宾夕法尼亚路,这是一条隐藏在闹市区中的小路,两侧是摩天大厦高耸的灰墙。这些大厦建于芝加哥最奢华的大都会时代,20世纪50年代,那个曾经的鎏金年华。天长日久,石灰岩表面已经剥落,透着破落贵族的萧索。阳光完全被高楼大厦遮挡,下场的街道透着一丝凉意。道路尽头矗立着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城墙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一排大型排风扇在缓缓转动。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这里曾经是名流攒聚的地方,60年前,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豪车和摩登女郎,彬彬有礼的绅士们挽着年轻的女伴来这里欣赏高雅音乐,侍者高声念诵贵客的名字。

它早就已经没落,年轻人有了更多的娱乐方式——电影院、购物中心和酒吧,再也没有人愿意花上一个晚上的时间,欣赏曲高和寡的歌剧。它的辉煌只属于上一个时代。

但是今天它又重新醒来,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依次停在门口,红色的尾灯依次闪烁。厚重的车门打开,身穿黑色燕尾服或者小夜礼服的男人下车,一水儿白色刺绣衬衣,大都会范儿的分头上抹着厚厚的头油,光可鉴人。而随后从车里探出的手戴着白色的丝绒长手套,银色的腕表戴在手套外,男人握住那只手,轻盈地拉出裹着貂皮蒙着面纱的摩登女郎,细长的鞋跟踩在地面上,小腿绷出优美的弧线,下水道口溢出白色的蒸汽,男男女女挽手走向歌剧院的身影,组成了1950年的芝加哥的幻影。

时间好像倒流了60年。

“啧啧,这群龙子龙孙搞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古典风是吧?”路明绯此时吐槽道。

她觉得自己这身非常不合适,裙子阻碍步伐,高跟鞋让她连站稳都够呛,再加上这身衣服完美地展现出她身上所有的缺点,却把她年少的美好用老成的妆容毁得面目全非,和这里每一个都冒着贵气的人相比,是如此地格格不入。

果然永远只有当暴发户的料啊...她忍不住吐槽自己。

他们乘坐一辆豪华的银色宾利,司机是一个长得相当英俊,黑衣钉着镀金纽扣,一头耀眼金发的年轻人。当他下车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理查德·布莱克先生,有一种喧宾夺主的感觉——毕竟他打扮得比理查德有气质,就很有问题啊!

他俩的造型师看起来都不太靠谱的样子...简直觉得学院就是让他们两个来丢人的吧?

至少前世,昂热校长给他设计的人设就挺丢人的,人家都是贵公子,就他是没见识的暴发户,专门用来给人当笑料。

“呵呵,没办法,这些都是赫赫有名的混血种家族——不是秘党的人,而是那些自命血统优于人类,天生就应该做人类的统治者,掌控这个世界的家伙们。因为血统,他们衰老得比常人缓慢,因此审美眼光也滞后。这些人有的可能上世纪中期就很活跃了,他们之间流行的还是浮华的老芝加哥风格。”对此,昂热解释道。

“都是些老古董啊...”路明绯说。

她记得昂热校长曾经告诉她,这些人相当...不咋地,要是某位慈父还活着,他们有一个是一个,都得去挂路灯。他们大多是在18世纪臭名昭著的黑奴贸易中发家,屠杀过印第安人,发动过无数侵略战争,甚至两次世界大战都有他们的影子,可以说欠下累累血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