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努力回想此案中的细节。
按照王三的说法,在总捕头身死之前,他哥似乎就已经来到了县城。
而那时雄关镇和洛水镇正好闹了妖尸,接着,王三的哥哥失踪,总捕头殒命,然后洛水镇妖尸屠城……
这一件件,一桩桩竟然都赶在了一起。
之前不觉得什么,可现在想来,就像是提前计划好的一样。
楚歌的眉头慢慢紧锁起来,事情怎么似乎越来越复杂了呢?
他喝了一口茶,抓起一把瓜子,一边嗑,一边让自己的思绪平复下来。
两颗蚌珠、画像、总捕头、妖尸……
还有什么关键词?
等等!
老道士!
那两颗蚌珠出自一位老道士之手!
楚歌停下了牙齿的咬合,继续想。
一位老道士将两颗足有野核桃大的蚌珠,卖给了一个走码头的小货郎,也就是王三的哥哥。
可他为什么要卖?
缺钱?
但一个小货郎又能有多少钱?
十两,二十两?
顶天也就这么多了吧?
而这个小货郎在得到了蚌珠之后,便第一时间来到了肇县的县城售卖,这就更奇怪了,就像是有人早就预定了似的。
哎呦!
楚歌拍了拍额头,感觉头都快炸了。
他只是个孩子啊,不能这么消耗脑细胞的,会秃顶的啊!
何况还没娶妻呢!
话说,总捕头有七个老婆,一天一个,不会累的吗?
想起总捕头那只小小鸟,楚歌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现在好了,人没了,钱没花了!
各个老婆还都是如花似玉的年纪,不,前几个老婆应该是如狼似虎的年纪,那就更不会守妇道了。
哎呀!
想想都为总捕头亏得慌!
所以,还是不成家的好!
诶?
楚歌放下手里的瓜子,“我记得珍珠是能壮阳的吧?如果总捕头临死前握着的两个圆球,就是王三哥哥的那两颗蚌珠,这似乎也是合理的啊!”
但他再想,又头疼了起来。
如果真是那两颗蚌珠,那么蚌珠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