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实力明显强于对方才能是擒,否则就是金刚杵对金箍棒,枪枪到肉了。
不过饶是如此,楚歌还是多留了一个心眼儿,比如故意不走门,改翻墙,比如故意将“致盲粉”的袋口虚扎,方便即插即用。
几步之后,楚歌来到了靠近马厩的墙壁,悄然翻过,然后在卧着的小红马身后蹲了下来。
小红马回头扫了他一眼,哼哧一声,估计是有点儿嫌弃,觉得这个臭男人离自己太近了。
楚歌却不在意,现在关系淡,是因为没有找到共同的爱好。
等以后一起驰骋浆场,关系自然就铁了。
就是这马厩的味道,还真是养马的!
赵府是两进院,房子不大,马厩在前院靠左的位置,依墙而建,原本就只养一匹马,所以马厩不过半间房大。
地方小,味道就重,何况姐夫的那匹还是母马。
还好小红马是公马,这样即使姐夫明早骑马回来,两匹马也不会打架,毕竟一山不容二虎,可一公一母除外。
强行将思绪拉回,楚歌握紧手中的陌刀,静候来敌。
夜色暗沉,已经进入子时。
赵府的下人早就沉沉睡去,只有雄性蟋蟀偶尔叫唤几声,渴望能在寒冬到来之前,播下生命的种子。
小红马有点儿暴躁,楚歌都发现它几次想起身,用后蹄子啄地了。
这小东西,估计没挨过社会的毒打,不知道被鞭子抽是什么滋味,竟想忤逆。
如此又捱了一会儿,忽然,就听到“吧嗒”一声。
十分细微的落地声,貌似有人跳墙进了前院。
楚歌立刻警觉起来,一手握紧藏于身下的陌刀,一手握住装着“致盲粉”的布袋。
悄悄地侧头去看。
是个男人!
普通人的身高,一身黑色的劲装,以黑布蒙面,腰后别着把弯刀,手里握着一根竹管。
出奇的,他进院之后,只是扫了一眼马厩,然后竟走向了门房。
这是……
楚歌心头一凛,这王八蛋,莫不是想杀了门房老头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