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他们在看着!(1 / 2)

楚歌也不解释,在院中仔细看了一遍后,才走进房内,继续观看。

男主人应该是书生,屋里有书架,摆放了各种书籍。

这户人家的家境相对一般,女主人的衣服都是粗布衣服,从窃贼盗取的首饰盒来看,里面的首饰也都是廉价之物,唯独那一两银子会让人动心。

里里外外瞧了个遍,最后,楚歌又看起尸首来。

三具尸首,皆被割喉,可谓惨不忍睹!

男主人年纪不大,大约二十余岁,样貌还算英俊,身着书生长衫,趴在地上,临死之时,还捂着脖子,试图压住伤口。

女主人亦是差不多的年纪,死时的面目虽然狰狞,可看得出,也不是个穷凶极恶之人,和男主人趴着不同,她仰面,双手呈爪状,指甲里有残留物,应该想要反抗,但还是被杀。

至于那孩童,楚歌有些不忍看,他怕控制不住情绪,因为到死时,那孩子都张着嘴,瞪着双眼,惊慌失措。

这样一户人家,至少从面相来看,应该不会轻易有人结仇,毕竟读书人,修养总在。

那么,仇杀的可能性就不大。

既然不是仇杀,家境又贫苦,为何还会遭到灭门呢?

“从伤口深浅及创面来看,凶手应是持匕首,将三人割喉。尤其杀这个男主人,伤口极其连贯,动作一气呵成,应该是趁其不备,一刀毙命。此人绝对有使刀的经验,且孔武有力,定是男性无疑!而且应该是个右利手!”

刘班头是老捕快,经验丰富,见楚歌看着尸体,当即给出了自己的判断。

“另外,凶手在杀了男主人后,女主人和孩子听到动静,方从里屋出来。凶手又迅速扑上,这一次,因为女主人和孩子的反抗,所以伤口并不连贯,应该是先捅入脖颈,再割喉。这也就是这一家三口,为什么都死在外屋的原因。”

楚歌轻轻点了点头。

这房子只有两间房,里屋有火炕,是卧房。

外屋则是厨房,烟道和里屋的火炕互通。

这样只要生火做饭,里屋的火炕就热了。

这一家三口的尸首都在外屋,从现场的血迹来看,并无大幅度搬动和拖拽的痕迹。

男主人死在靠近房门的位置,女主人和孩子则死在靠近内屋门的位置。

倘若真如刘班头所言,那么情形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