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中暗想:这小女娃比虎儿大个两三岁,年龄般配。看这白嫩的小脸,长大一准是个美人坯子。不如领回家去,给虎儿当童养媳。
等她大了,她若愿嫁给虎儿就给他们办婚事。若不愿,我就拿她当个女儿,发送嫁出去便是。
想到此,林十三已打定了主意,收养这可怜的女娃。
林十三这人太善,总爱发善心。
他有自知之明,就因为一个“善”字,他这辈子都不会进北镇抚司当差。
在北镇抚司,有善心的人必不得善终。那里混得开的,都是些心狠手黑的活畜生。
话又说回来,北镇抚司不是林十三想不进就不进的,自然,这些都是后话。
且说下晌申时正刻,洪爷领着顺天府的推官、刑房吏首、命案捕头、仵作、捕快等等,一行几十人浩浩荡荡来了娘娘庙。
顺天府的推管姓梁,当了三十年的老刑名,查命案很有一套。
洪爷给梁推管引荐:“他们是发现尸体的人证。一个是驯象所的堂贴校尉,一个是宛平县财主家的小厮,还有一个胖校尉,咦,人呢?”
林十三拱手:“在下林十三。见过推官老爷。”
梁推官捋了捋白胡须:“客套话就免了。你们二人是人证,一会儿我们勘验完案发地,仵作验、移了尸,你们二人随我回顺天府去录证供。”
林十三道:“推官老爷,我们还有差事要办。要录证供,至少要等到明日。”
梁推官面露不悦:“你们还挺忙。难道不晓得人命关天嘛?”
洪爷帮腔:“林十三,接私活儿帮宛平的土财主找走失的笨狗算什么正经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