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白小姐的梦(1 / 1)

所谓的世界,大概就是这样子的吧。到处是腐烂、充斥着异臭及黏液的扭曲蠕动的血肉,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千年。也许是一万年。也许是一百万年。她不知道。她根本就没有时间的概念。但她知道了肉块和肉块是不同的。有的肉块会动来动去。有的肉块则不会。还有的肉块会发出各种......后来她知道那叫做“声音”。又过去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她没有时间这种概念。一个奇怪的东西进入了她的世界。他有着跟她一样的头发、一样的眼睛、鼻子、嘴巴。他说他是人。眼睛、鼻子、嘴巴、时间、声音。这些事情也是他告诉她的。他说每个“人”都会有“名字”。因为他是“人”,所以她不能吃他。人为什么要吃人呢她不明白。不过他是“人”的话,那她也是“人”吧她记住了,她不会吃“人”。他的名字是“陆离”,“光怪陆离的陆离”。她没有名字。他也没有给她起名字。他说她的名字属于她自己,所以要她自己来起。他只给她起了个小名——“小白”。她不懂,也无法理解。于是他每天都来看它,还跟她一起“生活”,告诉她什么是“吃饭”,什么是“休息”。她很开心,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开心。如果能一起“生活”下去就好了。可忽然有一天,他说他要走了。因为还有像她一样的“人”需要他。她想跟他一起走。可她动不了。为什么会动不了......他还是走了。她的世界又只剩下了腐烂、充斥着异臭及黏液的扭曲蠕动的血肉。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一切仿佛都回到了原点。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后......她忽然想明白了。也许他是讨厌自己的样子。如果世界是由腐烂、扭曲蠕动的血肉组成,那他和她才是异类吧。他想要正常的生活,所以才会离开她这个异类。所以......变成一样的腐烂、扭曲蠕动的血肉吧。她成功了。她变成了和这个世界一样的扭曲血肉,让她自己都恶心到想吐的扭曲血肉。但不知为何,她发现她能动了。于是,她开始寻找他。她想对他说:你看,我不再是异类了,你不会再讨厌我了吧她还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她想了好久好久。白慕离。小白爱慕着陆离。她出发了。她一定要找到他。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后......她没有找到他。但她渐渐开始理解了那些会蠕动的腐烂扭曲血肉的话语。它们说的阳光、天空、大海......都是什么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她只想找到他。但是找不到。到处都找不到。哪里都找不到。她会继续找下去。直到那一天......她遇到了一个家伙。她从那家伙嘴里听到了那个名字。陆离。那家伙也在找他。她认识了那家伙——洛芊凝。她和她打了一架。因为她是陆离的。陆离也是她的。他们才是同类。其他的都是只是腐烂扭曲的血肉而已。她只是伪装成让她作呕的血肉外形而已。剩下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她在寻找陆离,她也在寻找陆离。时不时相遇,就是一次战斗。渐渐的,她发现还有其他家伙在寻找他。每一个,她都要杀了她们。但她们每一个都很强。杀不死。无论是谁互相之间都杀不死。终于有一天,她们停战了。她们决定依靠他留下来的东西找到他。她们找到他了。但她们接近不了。因为他在一个虚假的世界中。后来,她们想到了一个办法。只要杀掉一百万个强大的灵魂与**,就能打通一次通往那个世界的通道。但一次只能过去一个。唯有她做不到。因为她无法分辨什么是强大,什么是弱小。但她学会了分辨。根据血肉的腐烂程度以及扭曲程度,她分辨出了什么是强大的灵魂与**。这样就行了。她很快就收集齐了一百万个比其他血肉更腐烂更扭曲的血肉。但已经有人比她更快一步。那个家伙......洛芊凝。但她已经等不及了。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于是她挤进了只能容纳一个通过的通道。可是......过不去啊......既然如此,那就把她的灵魂与**也算上吧。一个她,足以比拟数百万的强大灵魂与**。她成功了。也失败了。她成功去到了那个世界。但很快她就要崩解到灰飞烟灭。她只有三天时间。足够了。那一天,透过咖啡馆的落地窗,她终于再次看到他的身影。终于要再见面了。她有很多事情想要告诉他。她有了名字。她也可以变成让人作呕的血肉。她也可以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他不用讨厌她了。于是,她做了个深呼吸,走进店里,把他拉进了只属于自己的梦境世界。然后,唤醒了沉睡中的他。她想说“好久不见”,也想问他“现在你不用讨厌我了”。可在看到他脸的那一刻,她什么都不想了。在他问出“您是”的那一刻,她十分开心。果然,在自己变成扭曲的血肉之后,他已经不讨厌自己了。自己不再是异类,而是他喜欢的东西。于是,她笑着说:“我姓白,白慕离。”小白爱慕着陆离。这就是我的名字,你会想起来我吗她知道他的喜好,了解他的性格。她会成为他最喜欢的样子。这次,你不会丢下我了吧哪怕只有三天。可是......他不记得了。也许是因为过去太久了吧她说:“我不是人。”这样的暗示还不够吗她说:“我不吃人。”这样还记不起来吗他为什么要跑她不明白。但已经没关系了。只有三天的时间。就算他已经忘了,她也会让他在这三天里重新回忆起来。就算他真的已经彻底忘了......那就在这三天时间里重新记住她。就算他记不住......那就算啦。只要有这三天。只要这三天能看到他,能继续“生活”。也就......足够了。于是她拿出他的手机拍了张自拍——这是她一点小小的任性。其次......她要做他最喜欢吃的饭菜。看着他狼吞虎咽的吃饭。看着他打游戏。看着他看书。看着他!看着他。看着他......这就是她向往的“生活”。厨房里,她回过头,给了刚睡醒的他一个温柔的笑。“陆先生你醒啦”这样......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