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意思自治(2 / 2)

“怎么,浩哥你还想给自己搞点问题出来?”

常嘉航纳闷了,这怎么替你说话还有疑问了。

“不是啊,我就是单纯好奇。”

时浩擦了把汗。

常嘉航有些无语,十万个为什么?

爱学习也得分场合吧?

但还是给时浩解释了一下:“虽然事是这么个事,但不同的解读带来的后果时不一样的。

你写了虚假事实,以此索赔两百万,那你就是有非法占有目的。

但如果是优恩让你写虚假事实,以此作为他们给你钱的依据,那这就是你们双方的谈判,不牵扯犯罪的问题。”

是吗?

时浩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那我写这么个东西,不也是根据一个不存在的事实索赔,这在民法上是可以的吗?”

汗!

大汗!

常嘉航突然觉得这个大哥的脑子没有想象中好使:“两百万是他们给你的赔偿,赔偿的基础本质上是我侄女喝了他们的牛奶,这个索赔要求只是优恩公司想让你补充一个索赔的依据。

你想啊,先不说这个事实是不是真的存在,你要两百万是因为家里人对三十万不满意吗?不是,是我侄女喝了他们的牛奶。

所以你们双方这样商量,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放到刑事里边,这个索赔要求就可以成为认定你敲诈勒索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