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苏琼(二)(2 / 2)

每当港伯死亡后,苏家会任命新的港伯。

【家族大会】是苏昭时期建立的制度,一直延续了下来。

只不过以前苏家人不多,所以所谓的家族大会就是几个人坐在一起讨论问题。

现在随着苏家人口增多,苏琥不得不扩建庄园,新建了一个【大会堂】,专门进行家族大会开会用的。

六个家奴就是苏家分封给“琼港伯”的国人士兵。

为了防止港伯独立,苏家也做出了制衡。

所有港伯,都需要留下子女在苏家。

每个港口又设立【国人大会】,所有被授予国人身份者,港伯都无权杀死,最多只能囚禁,擅自杀死国人,视为叛乱,国人的死刑,需要上报苏家庄园,由苏家家宰复核。

这就是死刑复核制度。

所有国人在自己所处的港内都可以参政议政,并且向苏家检举港伯的为非作歹行为。

琼港的六个苏家家奴,都被授予“琼港国人”的身份,只有在琼港内,他们才享有国人特权。

苏家时不时会向各个港口输送物资,进行港口建设。

家宰会考核各个港伯的工作情况,给予分红。

还有很多详细的制度,都在慢慢完善中。

这些制度不是异想天开,而是在海外开拓过程中,苏家自己总结出来的管理方法。

辽东本土兼并以及开荒的农庄,由苏家直辖,辽东以外的地区,则是“没有世袭的分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