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三天后,诺兰联系了曹昆,表示愿意执导《蝙蝠侠》。
签合同的时候,诺兰问道:“曹先生,你想让谁来扮演蝙蝠侠?”
曹昆:“我还没想好,这个不急,你准备剧本都要不少的时间。”
《蝙蝠侠》曹昆是真不急。
这个放在那件事情之后上映,也没事。
因为那个时候,m国人民更需要英雄。
闻言,诺兰和艾玛都松了一口气。
这几天,他们在圈内打听了一下,得到的信息不少。
第一,曹昆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合作对象,他敢于给导演放权,不干涉片场事务,给导演充分的发挥空间,结账的时候也很痛快,绝不拖欠。
而且,跟他合作成功的概率很大,容易出作品,出名气,对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好处。
第二就是缺点了。
曹昆很抠,而且很精,跟他合作,想赚到多少钱,几乎不可能。
而且,他喜欢在自己的电影中出演主角。
因此,他们真怕曹昆头脑一热,说要自己来出演蝙蝠侠这个角色。
那还玩个屁。
欧美人接受度再高,也不可能接受一个亚裔来出演蝙蝠侠或者超人。
这就好像让一个外国人去演龙国版孙悟空,龙国人肯定也是无法接受的。
现在听曹昆没有这个意思,他们放下心来。
诺兰问道:“我能指定主角吗?”
曹昆:“你有推荐权,但如果你最终能说服我,选择你指定的主角,没问题。”
这个时候的诺兰,比道格-理曼还要便宜。
不过,到底是执导《蝙蝠侠》这样的大制片,片酬也不会太低。
曹昆同样跟他签了三部。
第一部30万美元片酬。
如果能赚钱,第二部80万美元。
第三部150万美元。
至于分红……
什么是分红?
签合同的当天,曹昆是跟诺兰一家三人签的。
诺兰是导演兼制片人,艾玛是制片人,诺兰的弟弟乔纳森则是编剧。
曹昆带着笑容将合同收了起来,心情很是不错。
连续搞定了两部大制作。
对于《蝙蝠侠》他还真不打算演,一来鬼佬们不可能接受他来演这个角色,二来,这个角色太正了。
蝙蝠侠从不杀人,一心只想做好事,这比《速度与激情》的布莱恩还要正。
他根本无法出演。
更重要的一点,曹昆相中的,是另一个角色。
《速度与激情》上映一月后,北美票房达到2.1亿美元。
全球票房,达到了3.8亿美元。
在剩下的放映时间里,全球票房突破4亿美元,已成定局。
这远超另一世界中的原版,高出了足足一倍的票房。
这一来是升级的制作,远超当前时代的动作戏和赛车戏。
二来,也是各种宣传,加上超级碗的加成。
这样的直接好处就是,这个Ip一跃成为了大Ip。
第二,片中演员,全部走红。
这段时间,曹昆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版面上。
很多媒体想要采访他,都被他拒绝。
而越是这样,想要采访他的人越多。
而在太平洋的对岸,报道他的人就更多了。
毕竟,这是目前为止,华裔演员在好莱坞取得的最高票房。
对岸的媒体,直接将他吹成了好莱坞第一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