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报复(2 / 2)

“没法子,做了鬼不要怪我。”

男人说完扛起夏沫朝着桥头走去,绳子一头缠在桥头上面,随着他双手用力,夏沫的身体直接从桥上落下,绳子瞬间绷直,身体悬在半空,她只能鼻子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绝望,死亡的恐惧瞬间传遍全身,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出,这个时候脑海里浮现出的李威的身影,她多希望那个男人能够出现救自己。

洋子走向桥头,她拿出手机,随着手指按下去,手机开启,这是夏沫的手机,提前拿到了密码,她熟练的按下去,另外一边,李威的手机几乎同时响起。

夏沫发过来的视频邀请,李威拿起手机,他立刻意识到异常,两个人平时的联系不算多,更多是通过电话,视频还是第一次。

随着李威手指按下,视频接通,略微有些暗,视频里出现夏沫悬在桥下的一幕,随着视频缓缓向上,最终落在桥头的绳子上面,绳子的下面放着一根蜡烛,蜡烛的火焰正在缓缓将绳子吞噬。

“洋子,有种冲我来,抓一个女孩算什么本事,我知道你受过特殊训练,肯定也当过兵,用这样的方式不觉得羞耻吗?”

李威怒叱,看着视频上的画面,画面再一次移动,这一次落在了另外一个手机上面,通过手机屏幕,他看到了揪心的一幕,满脸是血的梁秋被挂在上面,脖子上同样出现一根绳子,此时梁秋几乎失去意识。

“满意吗?”

洋子忍不住笑出来,看着自己的杰作,虽然李威很厉害,但是这一次下手的对象不是他,而是他身边的人。

洋子的脸出现,她笑起来的样子依然迷人,那绝对是一张让人看了就会被迷住的精致小脸,只是那张脸的背后隐藏的是邪恶和无耻。

“李威,这是我专门为你准备的,给你三十分钟,放心,在这三十分钟内,他们两个绝对不会死,所以你要想好了救谁,因为你只能救一个。”

洋子说完再一次笑出来,笑声有些狰狞,两个位置之间的距离开车至少要一个小时,虽然无论李威多厉害,他都不可能同时救下两个人。

这就是她最后的布局,李威选择救梁秋,那么夏沫就会因他而死,相反也是同样的道理,不仅是要他输,还要让他内疚一辈子。

“无耻。”

李威咬紧牙,恨不得一拳打得这个女人满地找牙,面对这样无耻的女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比她更加无耻,这也是李威的人生准则,尤其是在战场上,面对残忍的对手,想要活下去只能比对手更加残忍,而且绝对不能有任何怜悯之心。

“已经开始了。”

洋子忍不住将画面再一次对准地上的手机,这是她的杰作,是她骗出了梁秋,然后抓了他,同样的法子搞定夏沫,“还有二十九分钟,李威,我很想知道你怎么救人。”

“还是顾好你自己,你在中国犯下这么多恶行,就算老天放过你,我也绝对不会。”

李威掷地有声,洋子的挑衅让他愤怒,这个女人作恶多端,绝对不能放过她。

“好啊,我等着你来找我。”

这时突然身后传来警笛声。

警笛声大作,洋子神色大变,她快速起身,确实没有料到警方会这么快出现,难怪刚刚李威那么冷静,难道他早就猜到了?

这绝对不可能。

警笛声出现,洋子瞬间慌了神,她也怕,一旦被抓住,等待她的后果会很惨,而且不可能活命。

“走。”

她快速朝着车子跑去,手下也跟了上来,上车的一瞬间看到了后面靠近的警车。

警车里只有朱武一个人,他刚刚接到李威发出的信息,让他启动警笛,制造警方追缉的假象,后面是四个字,桥头蜡烛。

黑色轿车上了桥,速度加快,快速朝着桥对面冲去,这时朱武在桥头停了车子。

李威的指示并没有让他去追缉抓人,而是提到了桥头还有蜡烛,朱武下了车,他朝着桥头走去,真的看到了蜡烛,还有正在被蜡烛点燃的绳子。

“靠。”

朱武打开手电探头看去,发现了绳子缠住悬在桥下的夏沫,一巴掌将蜡烛打飞,双手抓住绳子慢慢向上拉,虽然朱武双臂有力,但是想从桥下拉上来一个人,还是有些吃力,绳子缠在胳膊上,夏沫的身体随着绳子向上升,最后靠近桥边,她的衣服被朱武的一只手抓住,终于把人拽了上来。

“雷局,凌安大桥,我找到夏沫了,她没事。”朱武坐在地上,这时不敢大意,警惕地盯着周围,这一刻他才彻底懂了,为什么让自己堂堂刑侦大队长跟踪,而且是一个人,难道这一切早就被李威猜到了?

“注意安全,增援马上就到。”

雷侠松了一口气,夏沫被刑侦大队长朱武及时救起,夏市长那边也就有了交代,现在只剩下梁局一个人。

她看向李威,这时不敢打扰,刚刚的视频光线很暗,只是看到梁秋满脸是血被挂起来,没有太明显的,很难确定他的位置。

李威眉头紧锁,死死盯住刚刚的截图画面,办公室里静得吓人,只剩下两个人呼吸声,还有墙上挂着的时钟发出的细微响声。

“六一。”

李威念出这两个数字,“雷局,立刻查清楚,梁秋同志失踪的区域,是否有和六一有关的,也有可能是一六,最短时间内找出来。”

“好。”

雷侠这才敢出声,虽然不清楚是什么含义,但是她相信李威的判断。

“技术部门所有人注意,搜索梁局失踪附近区域,所有和六一或者一六有关的都找出来,要快。”

雷侠深吸一口气,她这才走过去,“李教官,为什么是六一或者一六?”

“你好好看看梁秋的手,他在告诉我们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