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莉安娜的项链不同,母亲给予他的生日礼物是一把华丽的匕首。
柄上刻着他看不懂的字体,刃尖的左侧惹人生怜地覆盖着锈痕。
待工作差不多安定后,爱德蒙首先想到的是将这把短剑恢复往日的神采。于是他先把它带到以前打工过的铁匠大叔手里。
“叔,有空帮我看个东西不?”
爱德蒙原封不动地端着盛装匕首的盒子。
“哟!咱爱德蒙小哥来看你叔啦,又是哪柄剑坏了?卧槽,这小匕首!”
中年的铁匠接过短剑,停不下来地感叹剑柄上精美的鎏金雕花。经验丰富的匠人清楚地知道这不是日耳曼人的作品,雕着的像是某位希腊或罗马的神只。
不仅如此,这剑银白的光泽,成色,他一看就知道是一种硬度和韧性最佳配比的精钢。若是在那个时代,一定是最顶尖的技术。现今要做出这种水准的钢铁成本和功夫也都不能少。
“爱德蒙小兄弟,这剑虽然年代已经很久了,可上面依旧能闻到隐晦的血腥味。一定是因为饮血过多,导致上面积攒了众多的怨魂,才会锈渍不断。”
“起码,它发挥了身为一件兵器的作用对么?”
“说的没错。”
“上面的铁您看能清理一下吗?这把剑我还没用过呢。”
“小问题。”
铁匠拿出手边的佩剑在刃尖上利索地刮着锈渍,让两人惊讶的事发生了,铁锈在被刮掉的一刻又长了出来。
“真奇怪,跟特么蘑菇一样。你确定要用这把匕首作战吗,不把它当成文物?”
“剑的宿命就是战斗到锈蚀到直不起身。就像它以前一样,尘封了这么久,我应该给他一个武器应有的归宿。”
“好小子,那我们就来看看这剑的手感吧。”
“当然。”
“我这没有什么大肉,你要是愿意的话就拿这铁剑试一下吧。”
“嗯。”
爱德蒙用了十分正常的力气用匕首在铁剑上一敲,只是铁匠瞪得眼睛滴溜地像独眼巨鹿的眼球——下面的铁剑咔嚓一声碎了。
“???”
爱德蒙见大叔的剑碎了吓了一跳。
“乖乖。你这把剑,锈了还能这么锋利,是名副其实的断钢剑啊!我现在知道了,要是这种剑造太长,怕是要消耗掉当地人半年的Gdp了。”
亚当·斯密?(大雾)
(注: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 Sith的姓氏Sith是铁匠的意思)
“可您的剑?”
“嗨。这都是小事,我的剑断了还能重铸再造。今天算是长见识了,原来古人就掌握了如此先进的技术,我得更加精进自己才对。”
“虽然锈蚀,但它的锋利一直常在。不必担心铁锈有害,对于你的敌人来说,这正是有毒的武器。”
“我确有听说,被生锈的武器划伤的人,会受到恶魔的诅咒。”
“嗯。去找懂学问的家伙看看这上面写的什么吧,你这样细腻的孩子应该会在意这把剑的含义。”
“嗯,今天谢谢您了。”
“孩子,这是图拉真时代的剑。”
熟悉的老先生接过这把匕首,用玻璃镜片仔细了上面的文字。
“图拉真?”
“他是罗马帝国的五贤帝之一。罗马在他的手上开疆拓土,达到了全盛期的版图。他上任的时候徒步走进罗马城,人们第一次知道有如此亲近百姓的将军。他抵御外敌,大修澡堂,去世之时举国上下深痛哀悼,被元老院评为‘最佳元首’。”
“你看,这上面用拉丁文写着:”
“兹乃罗马皇帝图拉真启。”
“千里护国,征战蛮夷。律己为公,身朽神在。”
是自己未曾学到的词汇,而图拉真和他的时代,自己亦是所知甚少。
“你的母亲将它送给你作为成人礼,一定是希望你成为这铭文所刻的那样。”
“我明白了。”爱德蒙点点头。
“我想到了很多事情,多的却也不必再说了。祝你武运昌隆,我班里最优秀的学生。”老先生慈爱地拍了拍爱德蒙的肩膀。
“我会的,谢谢老师!”
此后,这把匕首,或是短剑,就一直陪在爱德蒙身侧。已经熟悉到几乎忘却了它的触感,就是这样的形影不离。
在想好一个合适的名字之前——
爱德蒙称它为,“图拉真锈刃”。
“爱德蒙之眼·第四暴怒·暴燃“
那双眼睛所目视的世界在这一刻间变缓,自精神端迸发出的能量奔走在他的全身。火焰燃烧在他的心中,这一刻,他比炽阳还要灼热。
“我还没有认输!!!”
如烈火般迅速的手腕扳直了崩毁的剑格,将其深深卡在野猪喉中,岿然不动。
“吼嗷嗷嗷嗷嗷!!!”
癫痴到发狂的野猪正要重新发动战车的引擎。而爱德蒙临危不惧,紧紧承受着这如同鳄鱼一般的咬合力,直见怀中一把古典的匕首腾空出世,他的身后浮现出映在橄榄枝上的S·p·q·R四个大字——那正是代表“元老院与罗马人民”,那个1563年前屹立在这片土地的巨人全称!借着玛尔斯的荣光,尘封的锈迹兀的褪去——在这把刀刃的眼中,没人比它更懂角斗二字。
“嗬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利刃自野猪的喉头刺进了它的中枢,能发出遗言的器官就此停转。锋如尖刀的獠牙还卡在爱德蒙的身侧,硕大的身躯还是完整如初。待人们勒紧到停转的心弦回过神来,这头肉山已经轰然一声倒塌。
“再刚硬的外皮,也可以从柔软的内部瓦解。妈妈,还有罗马,感谢你们守护我的一切。”
“啊啊啊啊啊啊啊!!!爱德蒙!!!!!”萨菲尔夫人欣喜若狂。
“啊!?啊!!!!!”洛斯特气得猛地锤起了墙,势若猪瘟。
“蛮族已经驱逐!现在,飨宴开始!!”爱德蒙向周遭示意。
提升在贵族们眼中的印象,或许有人愿意在关键时刻救自己一命。
“看吃播了,看吃播了!又到了人家最爱的吃播环节!”侯爵夫人兴奋地擦起手来。
试了几次,唯有图拉真锈刃能切开这头野猪的外皮。这还是爱德蒙第一次吃如此带血的新鲜猪肉。“可真是新鲜”,爱德蒙想。毕竟猎人,屠夫和食客都是他一人。
野猪的肉紧实而精瘦,带有一种家猪所不曾带有的浓烈兽味,细品之下还是比狼肉要好吃一点的。除萨菲尔夫人之外,贵族们也对这百年难见的吃播场景兴趣斐然。像是场外点播一样,知道爱德蒙用不上金钱,就纷纷向场内投掷着面包,盐,洋葱,阔绰的还投了有胡椒,代价是请爱德蒙食用心脏,肾脏等部位。
忍下屈辱,爱德蒙谢过各位贵族,按照各自的要求照做。
另外两头黄野猪是公的。
突然,他发现自己好像被投喂了足够的材料。于是割下里脊上的一条瘦肉,细细剁做臊子,捏成刺猬的形状,向四周作揖。意识到好戏的贵族们纷纷朝公爵大喝道要买更多的洋葱和橄榄,待爱德蒙做出这只野猪肉刺猬时,四下响起了不绝的掌声。于是爱德蒙取下一团臊子铺在面包上,撒上盐和胡椒,放上几根洋葱,大口吃了起来。
“好吃。”
比起以前吃的东西,这已经是何等的人间美味了。”
“这孩子,真会吃。今天看的可真过瘾!”
“咱可想一直看下去啊!公爵!听到了吗?”
“我明白。”公爵冷冷地应答着观战的贵族。
“我想我妹妹了。”
他的低语带着一滴眼泪。
再精贵的猪肉,少了妹妹的心意,都不是一番滋味、
迟早自己要出这个头的。
以前的罗马人,也活得这么残酷吗?
自那以后,爱德蒙在圈子里有了一个独特的外号:“美食家”。
迫于以萨菲尔夫人带头的观众压力,英维迪亚家被迫允许爱德蒙使用足量多样的冷兵器,理由是贵族需要观看足够精彩绝伦的比赛。这把精美的短剑,因此得以保存在爱德蒙手中。
“菲尔科菲尔科!!我一定要让你死在这里!!绝对!!”
洛斯特心中的自卑愈发膨胀。
理由很简单——他的对手,活在了他自己绝对会死的地方。
爱德蒙之眼·第四暴怒·暴燃
以燃烧愤怒,绝望,信念等精神作为代价,将身体机能短时间内提至极限。
“人的愤怒,是烧灼自己且同样灼烧他人的存在。其表明超出身体容量的东西,都伴随着或多或少的代价。暴怒者,必将暴燃。此取舍,必将以意义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