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条约(2 / 2)

“怎么?不愿意?那行,我走,或者你杀了我,我是新时代女性,讲求平等,就算死我也不会像侍女那样卑躬屈膝、委屈求全。”苏叶如此强硬自尊的态度下想的却是,我才不会真的求死,他理亏在先,现下是一个难得的谈判机会,我得好好把握住,吓住他,不然以后只能低声下气任他宰割,找七彩石的事更是想都别想。

“好。”良久,荆芥才回道,眼里蒙起不可名状的涟漪,好像真被吓住了一般。

“还有,规矩只能写十条,可以少,但不能多,所以,你可想好了,捡最重要的写。”苏叶得意道。

“不行,一百条。”荆芥正色,王宫的规矩有一千条,她是不用全部遵守,但至少得遵守一百条。苏叶虽然不是他要等的人,但他确定她是那把钥匙,所以她不能出事,更不能离开他的视线,她行事乖张,必须用规矩约束。

“十条!”苏叶丝毫不让。她在朋友堆里可是出了名的砍价高手,她给出的都是最底线,想让她退步,绝不可能!

“一百条!”荆芥盯着苏叶,一百条是他的底线。

“十条!”

“一百条!”

“十条!”

“八十条!”她毫厘不让,荆芥不得不退让一小步。

“荆芥,这不是菜市场买菜可以讨价还价,你不愿意就算了。”苏叶不再看他。荆芥沉着嘴角甩袖出门。

苏叶看着荆芥直挺挺的背影差点抄起床上的枕头砸他,他好歹一万多岁了,怎会如此幼稚,这样的人,放在现代肯定会孤独终老,颜值也拯救不了!

苏叶独自气了一会儿便下床梳洗,吃饭。她这次是铁了心不会妥协让步,从荆芥的眼神和表情看的出来,她现在对他很重要,当然,不是爱情,这让她更有信心拿捏荆芥,不过只限于本次!

两天后,一封信被送到苏叶手里,信封上规整写着:规矩——荆芥。

“不是吧,十条规矩能写这么厚?!”苏叶捏了捏信封,里面至少有五六张纸。于是立刻打开,她倒要看看,十条规矩能写出什么花来。

第一条:禁止随意消失,因一时之气躲藏起来也不允许。

第二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他人房间,乱动他人物品。

第三条:亥时到辰时为作息时间,在此期间禁止大声喧哗,在宫里四处游荡,影响他人休息。

第四条:未经国王允许禁止出宫。

第五条:禁止在宫里饮酒作乐。

第六条:穿着需得体,禁止衣冠不整或穿亵衣见人(或乱跑),他人衣冠不整时也需避讳。

切,亵衣都是长袖长裤捂得严严实实,有什么可避讳的嘛。

第七条:男女有别,异性之间需保持适当距离,遵守基本礼仪。

第八条:每天至少沐浴一次,保持干净整洁。

第九条:谨遵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第十条:尊崇仁孝礼仪仁。仁省,人人心德也。心德就是良心,良心即是天埋,乃推己及人意也。所以仁字,从二人相处,因为人不能离群而独存,别人之观念立,人之人格显,方能雍容和谐,以立己立人,发挥老吾老幼吾幼之怀抱,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事物为人,而不为己,发为恻隐之心,宽裕温柔,仁也。

义:义者,宜也,则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之意也。所当做就做,不该做就不做。见得思义,不因果滥取不义之财物。子曰:「君子喻於义,小人喻於利,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所以人发为羞恶之心,发为刚义之气,义也。

礼:礼者,说文: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释名:礼,体也,得其事证也,人事之仪则也。进退周旋得其体,乃是正人身之法也。尊卑长幼有序,处事有规,**不犯,不败人伦,以正为本,发为恭敬之心,斋庄中正之态,礼也。

智:智者,知也,无所不知也。明白是非、曲直、邪正、真妄,即人发为是非之心,文理密察,是为智也。

信:信者,不疑也,不差爽也,诚实也。就是「言出由衷,始终不渝」。信字从人言,人言不爽,方为有信也。诚心之意也,以诚居心,必然诚实。处世端正,不诳妄,不欺诈者,是为信也。

一式两份,均有荆芥签名和指印。

苏叶看着十条规矩,后两条没啥用,前八条可以说是专门为她量身定做。只是,前七条她想的通,但这第八条什么意思?我很邋遢很脏吗?我挺爱干净的啊,以前在人界的时候朋友们还说我有洁癖来着。

“汐月,你觉得我邋遢吗?”

汐月摇头。

“那就是荆芥患有重度洁癖,已经达到变态的程度。”苏叶说完开始提笔写自己的规矩,她的十条规矩可是专门破解荆芥的规矩,嘿嘿。

其实,荆芥之所以写第八条是因为前几日苏叶逃跑未遂,他找到她时,她脸上、衣服上沾了不少灰,他不得不强行忍受,将她抱回去,这对于重度洁癖的荆芥来说是致命挑战。

苏叶不到半个时辰便写完了规矩,吹了吹墨水,按上手印,将信纸交给汐月。

“汐月,送去吧。”

“是。”

“等下。”汐月刚转身被苏叶叫住,“差点忘了,他的规矩我还未签字画押呢。”

说着,苏叶在荆芥的两份‘条约’上签字画押,自留一份,另外一份正要交给汐月时又收回,

“算了,我还是和你一起去吧。”苏叶很想亲眼看看荆芥的反应。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