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1 / 2)

忙了一天,我确实是饿了。

沈言书做的饭菜精致有品位,当然比我上午吃的拼好饭好吃。

我低头扒饭,在我旁边的季星榆似乎没什么胃口。

如果能具象的话,他恐怕身上的汗毛都已经炸起。

像是一只被人侵犯的领地的小狗一样,盯着沈言书不放。

我扛着他们俩明争暗斗的压力,莫名的觉得有种无奈的幸福感。

没办法,小男人肚量小正常。

我作为中间人,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

除了低头吃饭以外,我又能做什么呢?

要是他们能思想开明一点,化敌为友。

好好的交个朋友,岂不是对大家都好。

似是察觉到了我无奈的内心,沈言书道

“弟弟,你多吃点饭吧,太瘦了思榆会心疼的。”

季星榆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青菜,嗓音清亮

“没关系的,我还年轻,瘦了可以增肥,老了就只能做医美了。”

沈言书神情一凝,昳丽的脸上是脆弱的神情

“思榆,是我年纪太大了,我”

“你别想这么多。”我抽空拍了拍他的手,将两人隔开。

沈言书听话的走了出去,我擦了把嘴紧跟其后。

病房外是来往的行人,小孩的哭闹声让人烦躁无比。

我找了个话题切入“这小孩的爸也不知道哪去了,让当妈一个人带,真是个好女人啊”

沈言书望了过去,轻声道“她好像不太会带孩子”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她愿意帮忙带孩子,已经是难得一遇的好女人了。”

我笑着勾着他的手,故意惹他“言书,你喜欢孩子吗?”

“喜欢”

我猜他也喜欢。

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熟透了的人夫感。

带着金丝眼镜穿着衬衫带娃时。

估计被孩子折磨的眼眶泛红,也别有一番风情滋味。

我对一个男人最高的评价。

就是评估他是否适合赘回家,和想要他照顾孩子。

貌帅如草,贤良淑德,操持家务。

让一朵高龄之花成为全职保夫,才是女人最朴实无华的追求。

沈言书在里面跟季星榆说了什么,我不在意。

我不想琢磨他的想法,也懒得管他们俩之间的斗争。

我只管端水,不论真心。

“言书,星榆就这脾气,他小孩子一个,你犯不着为他生气。”

“我不生气。”沈言书低声道,“我年纪是大了,比不了他们。”

他身上看不出一点岁月的痕迹。

如果不是后天精心保养,那就是上天也眷恋他的容貌,不忍心让美人风华逝去。

我真心道“你不用想那么多,我觉得你一点都不老,年轻的小帅哥这么多,有气质的可不常见。”

“思榆,你总是哄我开心。”

“我们之间的事怎么能叫哄,我是真心觉得你漂亮。”我道,“言书,你带u盘了吗?”

我看着他的眼眸一暗,却故意装作没看见一般,接过他递来的u盘。

我说的是实话,我真觉得他美。

但再美都比不过钱诱人。

我享受和他之间拉扯的暧昧,却不愿真心实意倾听他的内心,为他负责。

左右是沈言书自己一厢情愿倒贴我的。

我可从来没逼迫过他半分。

u盘上面挂了个小碗,我翻开一看,是个微缩版牛排形状的小模型。

“这么有童趣?”

“学生送我的。”

“嗯”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找沈言书借钱。

他前两天才送了我辆宝马7系,现在又眼巴巴给我配音送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