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英殿内,气氛凝重,阳光透过雕花窗棂,洒在斑驳的金砖上,却无法驱散朝堂上的阴霾。
一名北胡使者被五花大绑地带入朝堂,态度傲慢至极。
叶南归身着华丽的探花红袍,立于群臣之间,目光扫过一张张或惊慌、或谄媚的脸庞,最终落在了叶向高那张故作镇定的脸上。
他没想到自己的朝会首秀,居然是如此场景。
原来,边境传来了八百里加急的紧急军报。北胡国因未收到新汉今年的朝贡,怒而挥师南下,宣府一带顿时烽烟四起,生灵涂炭。
武英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叶向高,贪生怕死,主张以防守为上策,试图用沉默换取和平。
他的主张得到了大同、宣府总兵的支持,他们坚守城中,避而不战,却也将边疆百姓推向了水深火热之中。
皇上一时拿不定主意,准备再次召开朝会讨论。
叶向高此刻正滔滔不绝,鼓吹着“以不变应万变”的高论,声音里透着一股子自欺欺人的安逸。
言辞在宽敞的大殿里回荡,却如同冬日里的蚊吟,让人心生寒意。
“叶阁老说的对,只要我们凑足两百万两贡银,北胡军队自然就退回去了。”
“是啊,北胡铁骑可是天下闻名,只可智取,不可力敌!”
那些与镇北王沆瀣一气的武将们,一个个肥头大耳,言语间透露出的不是壮志豪情,而是胆小如鼠的妥协与退让,只求以金钱换平安。
叶南归消息灵通,对于这些心知肚明。
这叶向高和镇北王向来穿一条裤子,如意算盘打得很好,觉得老老实实跪着忍受北胡大军的烧杀抢掠,他们吃饱喝足自然就走了,反正受罪的只是边境的百姓。
若是和北胡铁骑真刀真枪的干上,北境可大都是镇北王的嫡系军队,把火就烧到他们身上,镇北王的兵打光了,他们可舍不得。
叶南归看出了他们的龌龊心思。
他可是爱惹事,不怕事的主儿,虎起来命都不要了,天王老子都敢硬刚。
于是,他挺身而出,驳斥道:“笑话,军人以战死沙场为荣,你们这样无底线退让,只会令敌寇得寸进尺,简直是军人的耻辱。”
叶南归的话,字字珠玑,句句带刺,直戳要害,让那些本就心怀鬼胎的武将们面面相觑,羞愧难安,不知如何反驳,大学士陆云墨抚须赞赏不已。
叶南归继续激昂道:“我大汉子民何辜,要因吾等怯懦而受辱?我辈食君之禄,当忠君之事,宁可战死沙场,不可苟且偷安。”
叶向高见跳出来一个不知死活的小混蛋,居然公开和自己唱反调。
细细一看,还是刚刚科考高中的探花郎,身无半分官职的叶家风流纨绔。
他不禁冷笑道:“叶南归,此等军国大事,岂是你一个浪荡子儿能明白的,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叶南归轻笑道:“叶阁老,您的主张让我想起了一句古话,‘以肉喂狼,终为狼食,’如今国库空虚,如何能筹措两百万两白银,而且长此下去,无异于饮鸩止渴。”
“你….”
叶向高闻言,脸色微变,正欲反驳,却被叶南归打断:“莫非大人以为,北胡的胃口,仅是几车黄金就能填满?他们所图的,怕是整个中原的沃土。”
“话音刚落,朝堂上一片寂静,只余下北胡使者的冷笑,像是冰凌划过心湖,令人心悸。
说得好,探花郎这话说的有血性,我看兵部有些人的应该感到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