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脸,小眼睛,还有……还有……嘴角有颗红痣。”
孙重楼的声音渐渐细微……
“石头,不要睡!”蒋庆之拍打着他的脸颊。
“少爷,我……困。”
“晚些再睡。”蒋庆之看了富城一眼,“去问问军中郎中到了何处!御医!孙不同,进宫请了御医来,速去!”
“是!”
军中郎中处置外伤的经验比宫中御医强。
但此刻孙重楼随时可能陷入昏迷,蒋庆之脑情急之下,恨不能把天下医者都抓来。
“石头!”
孙重楼默然。
伤口消毒已经完成了,蒋庆之坐在床边,呆呆的看着孙重楼。
“伯爷。”富城低声道:“那刀怕是有毒。”
蒋庆之轻声道:“那年我在街上遇到石头,他正拿着小半个馒头喂狗。一个小乞丐,自己饿的面黄肌瘦的,却舍得把自己乞讨而来的馒头拿来喂狗。
我就有些好奇……就问他,为啥自己不吃?石头说,这小狗可怜。”
蒋庆之看着孙重楼,“石头看似凶神恶煞,可骨子里却最是善良的一个。他看到那些可怜人会哭,恨不能倾其所有去帮助他们。看到那些恶人会怒不可遏,恨不能弄死他们。”
富城低下头,别过脸去。
“那一日,我便把他带回了府中。因我爹身份尴尬,家中仆役对此颇有微词……”
一般来说,有些底蕴的家庭很少会从外面买奴仆,而是世袭制,仆役的儿孙就是仆役,自产自销。
“那些仆役暗中刁难石头,我开始不知,直至一次无意间发现几个仆役在围殴石头,这才勃然大怒。”
蒋庆之看着孙重楼,“可这个傻小子鼻青脸肿的和我说,少爷,没事,我扛揍。”
蒋庆之嘴唇蠕动,“那一年他过的颇为艰难。我也不怎么好。族里那些人刁难我爹。那些人最喜在上学和放学时堵住我,或是羞辱,或是动手……”
赘婿之子,而且还克死了母亲,这样的名声让蒋庆之在叶氏步履艰难。
“石头和我一起挨打,一起试图反击。可他们人多势众……一日石头便和我说他想练武。这小子说的天花乱坠,可我知晓,他练武的目的,便是想护着我。”
“石头每日回到家中,都会悄然加练,没多久,我便和他堵住了那些人,那一次……我们大获全胜。”
“那年我当街捅死的表兄,自忖必死无疑,后来竟因读书人的身份逃过一劫,却要发配台州府。我身子孱弱,本以为会死在半道上,那日牢中来了新人犯……”
蒋庆之微笑道:“那新人犯颇为嚣张,进了牢中就喊:谁敢欺负我家少爷,我便弄死谁。彼时我正在睡觉,听到喊声就愣住了。探头出去一看,那新人犯便是石头这小子。”
他拍了一下孙重楼的肩头,“这小子看到我咧嘴一笑,说,少爷,我把那些蠢货毒打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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