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略鬼鬼那个电灯泡。
他其实很欢喜的。
后来她叫了那么多人来,能吃到更多菜,他也忍了。
都是和她关系好的同学,总不可能让他们别来。
就是和她的独处时光,又没了。
要不是有鬼鬼这个助攻,他真的很难靠近那么鲜活的时昕。
她太耀眼了。
但她的目光始终放在保护女同学身上,不愿分一点给男同学。
她讲义气,爱看废文学,自己还琢磨写那些废文学。
说实在的,她写的那些情情爱爱,他一点也看不进去。
但他还是逼着自己看了。
他曾经看过一个作者的自述。
一个人写的文章中,多少带有一些作者的性格。
他想从她写的那些情情爱爱中,了解她。
然后就发现,她文笔好烂,错别字一大堆。
唯一可取之处,就是她塑造的情节,很有可塑性。
文笔、错别字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后天的练习改善。
小说,看的是剧情,剧情为王。
说不得,她以后或许真能成为一个小说作者。
这是他对她的评价。
“你还在写小说吗?”
“写啊!你想看?那可惜,我这次出来没带。”
“以后有空,你带出来我给看呗!很久没看,还有些想念。”
“啧啧啧,有品味,我要是早点遇到你,肯定把你引为知己。”
“谁在我前面,成了你的知己?”
是她那个远在广省,国庆去见了她,又在她回来老家,去东市送她的那个笔友?
还是魏军?
“狼啊!她是我遇到过的另一个爱写小说的女孩子。”
张超:“......”
好吧!
他又多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