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读书的时候,你们一个月有在我身上花几百块吗?
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是二十块,你们还记得吗?
我给你们一月八百还不够,我是个视力障碍者,我是个残疾人,我好不容易攒的一点钱,买个房子,都要被你们这样诱骗,你们想过我以后该怎么过吗?”
“我不是每个星期给你拿了饭菜去吗?你怎么就这么狠心。”
“拿了你们一个星期吃不下的冷饭冷菜给我?
你们当我是外面的流浪狗吗?
这个诉讼,我不会撤销,除非把我的房子还回来,不然一个诱骗罪,就能让利益所得者的时浩去坐牢,你们是知情人,也是同罪。”
“你怎么意思,你还想自己的父母也告了?你反了天了,我干脆打死你算了。”
时妈说着,又要动手。
警察都看不下去了。
呵道:“干什么?干什么?知道这是哪里?这是警局,是你们撒野的地方吗?”
“不是不是,警察同志,这是我们的家事,我们不报警。”
警官道:“报不报警,不是你们说了算。
现在是这位时女士要告你们时家人诱骗,还要告时浩这个利益所得者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要是罪名落实,那可就不只是在警局说话,而是在劳里说话了。”
“不是,不是,我们不是诱骗,我们没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他们是姐弟,不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当事人是盲人,她是在你们的陪同下签署合同的,最后利益所得者是时浩,而当事人一直不知道房产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这不是诱骗是什么?”
“不是的,不是的,她知道的,我女儿知道。”
“我不知道,我是盲人,我签署的东西,本就没太多法律效益,但我有转账记录能证实购买房子的钱是从我账户上转出的。
妈,你不知道,哪怕那份房产证上现在写着时浩的名字,只要我起诉他,那套房子,我还是能追回来的。
你们这些年处心积虑,不惜连亲情都不顾,做下这样的事,都是你们毫无底线溺爱时浩所得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