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林瑞都只能乖乖的坐在一个角落里,替大家倒酒跑腿。
菜,并不是多好的菜,但是,在这个年代,却是让人垂涎的肉菜,一盆子炒鸡肉,这是队里的多余的大公鸡,养大了,专门用来招待领导的。
另外一大陶盆的肉骨头,都是剃掉肉的野猪肉骨头,大部分肉都剃掉做了饺子馅,其实一根根肋骨上还有不少肉丝,这一盆骨头,足以让大家过过肉瘾了。
另外就是一盆的油渣白菜炖粉条,香的迷糊人,最素的恐怕就是一盘子红烧萝卜块了。
可这盆红烧萝卜块也不见得不馋人,乃是炖骨头的肉汤烧的萝卜,同样香的迷糊人。
虽然只是四个菜,食堂的厨娘用大陶盆一装,足以让众人吃饱。
菜一上来,林有才作为地主,当仁不让的招呼起大家赶紧趁热品尝,这个时候也没有人客气,大家率先伸手直接拿起了大骨头,先啃了起来,就连咋咋呼呼要加班的肖国栋,此时也是两眼放光的直接抓住一根满肉的大骨头啃了起来。别问为啥是狼,饿狼传说都听说过吧。 其他人自然也不落后,别看他们一个个都是当官的,其实平时吃的也并不是太好,实在是这个年代的官员还算注重个人形象,下来注重吃喝的真没有几个,而能拿出这么丰厚的伙食招待他们的,估计也就后林队一家了。
这些官员知道这是生产队里狩猎来的野猪肉,吃起来也没有什么负担,权当是顺着边沾了一点油水了。如果是专门为他们到来而杀一头猪,那林有才他们一众后林队的干部,这个马屁铁定要拍在马蹄子上,季光明不吃饭也会撸了他。
这些人可不是崔永年,吃喝无忌。
众人啃完了骨头,林瑞也伺机操持起了他的职业,提起酒坛子给诸位大佬倒酒,酒是好酒,陈年地瓜烧,一坛子酒五斤,每人半小碗约么一两,这一轮下去,就差不多去掉一斤了。
闻着那刺鼻的酒香,林瑞是尝也不敢尝,直接把自己的酒碗都给撤掉了。
酒过三旬,菜过五味,桌面上一片狼藉,在坐的都是酒精考验的战士,个个喝的小脸红扑扑的,却一个个眼睛贼亮亮的,精神抖擞。
渐渐的,林瑞看出了门道了,顾明泽跟李御城过来,看情况居然是跟杨惜君来叙话的,而且这事还跟老首长肖国栋有关系。
至于季光明,可是特意来作陪的,顶头上司一二把手都来了他的管辖之地,他要是不到场,那就是他不懂事了。
官场上的规矩,他懂得。
菜将尽,酒快完,杨惜君放下杯子,一脸笑意的看着肖国栋:“老首长,现在你的身体暂时无碍,我已经跟汤神医联系好了,等年后,你要尽快转移到他那边去治疗。”
刚刚吃的心满意足的肖国栋听到这话,当时脸就拉了下来了,一拍桌子,不悦的说道:“我在这里挺好的,哪儿都不去,张大夫医术高明,我的身体经过他的调养,再过几天就能康复了,你找的那个神医,估不准是个骗子,不去,不去,我就在这里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