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龙圣寺无头尸案 第一百五十章:调查方向(1 / 1)

大魏沉冤志 冯小艾 1004 字 7个月前

金佛殿并不大,但是却属于寺内最重要的一处大殿了。根据沐真所说,当年魏皇决定重建龙圣寺的时候,便想要建金佛殿了。可是纯金打造的佛像价格高昂,魏皇不想要劳民伤财,只能作罢。而就在这个时候,天谕城的富甲豪绅们听说了这件事,便集资铸造了十六尊金佛,赠与龙圣寺,修建金佛殿。因此,每年沐佛节,陛下都要来金佛殿祈福,以保佑大魏可以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所以金佛殿虽然不是正统的佛教殿宇,却是龙圣寺中最为重要的地方。金佛殿再往北,便是藏经楼了,也是龙圣寺的尽头。而金佛殿的东西两侧,则各有一个院子。这两个院子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哪怕是进去打扫的僧人,都需要是方丈亲自安排。这两个院子便是龙阁、凤阁,专门是用来给陛下、皇子、皇后、皇妃居住的。毕竟每年沐佛节的时候,陛下便会带着皇后皇妃、皇子皇孙来到这龙圣寺小住几日。而如今,那尊在金佛内发现的尸体,就安置在金佛殿旁,临时搭建的一处小屋子里。刚刚进入屋子,一股恶臭便扑鼻而来,尽管尸体一直被安置在金佛当中,由于没有氧气,还不潮湿,腐败的程度并不严重,但是仍有着一股难闻的气味。调整了许久,苏沐风等人这才遮好了鼻子,重新进入房间,来到了尸体旁。“这是尸体的验尸报告。”沐真说着将报告递给了苏沐风。苏沐风接过报告,细细地查看了一下。根据报告来看,尸体为男性,无头,估算身高约一米七五左右,按照报告中的说法为“两肩并全,胸、心、脐、腹全,阴肾全,两髀、腰、膝、两臁肕(腿)、两脚面、十指爪并全。”“双手臂、肘、腕并指甲全,双肋并胁全,双腰、胯及腿、脚并全。”“两背胛连脊全,两腰眼、两臀并谷道全,两腿、两后?(腘窝)、两腿肚、两脚跟、两脚心并全。”“专业啊。”苏沐风前世曾看过宋慈写的《洗冤录集》,好像与这也没有什么区别。随后苏沐风继续向下看去,但也懒得细致的去读了。这种验尸报告为了更好地记录情况,可谓是事无巨细,但也代表着绝大多数都是无用的废话。所以苏沐风专门挑对自己有用的东西看了看。根据验尸报告上的结果来看,死者身上有着十多处刀伤,但是却并没有致命伤。死者的身上更是如沐真之前所说,没有任何可以分辨身份的东西、印记、特征。“苦手神医。”苏沐风看向苦手。虽然这个验尸的仵作看起来十分专业,但是苏沐风还是更愿意相信苦手的。“嗯。”苦手点了点头,再次细致地检查起来。“怎,怎么样有办法么”沐真紧张的问道。“办法倒是有,只是恐怕有些困难。”苏沐风沉思了一下说道:“这些金佛是不是都是实心的”“嗯”沐真愣了一下:“当然了。”“既然这样,最近这金佛殿可曾修整过”苏沐风再次问道。“这我就不知了。”沐真摇了摇头,然后对一旁的大理寺中人说道:“去,将方丈请过来。”那人听到后,直接转头便离开了。过了片刻,龙圣寺方丈快步赶了过来。“方丈,这位是苏大人,有些事情需要问您。”沐真说道。“阿弥陀佛,施主请问。”方丈沉声道。“我想知道,这金佛殿可曾修缮过”苏沐风问道。“阿弥陀佛,这金佛殿是去年修建的,不曾修缮。”方丈说道。“不曾修缮啊。”苏沐风点了点头:“不知道这金佛是什么时候送到的”“嗯,这尊的话,应该是去年沐佛节前……应该是七月初七吧。”方丈思索了一下说道。“沐佛节前三天么”苏沐风点了点头。“沐大人。”苏沐风看向沐真,沉声道:“你派人去调查一下,去年六月到七月之间,是否有人离开天谕城,至今杳无音讯。”“嗯”沐真疑惑地看向苏沐风:“这是为何”“沐大人,你觉得这人是何时装入金佛里的”苏沐风问道。“何时”沐真思索了一下:“对啊,金佛殿不曾修缮过,这些金佛就没有人搬动过。而实心的金佛要想装入尸体,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想要在这金佛殿,将金佛打开,并将尸体放入到金佛当中,根本就不可能。”“而想要将金佛搬走,也是不可能。”“所以,尸体必然是在金佛送到这里之前被装入金佛当中的。”“没错。”苏沐风点了点头:“金佛是去年七月初七送到这里的,那么尸体必然是在七月初七之前放入金佛的。再根据现在尸体的腐烂情况来看,装入金佛中的时候尸体刚死没有多久。”“所以,死者应该就是去年六月到七月之间死的。”“所以,你派人去调查一下那个时候的失踪之人,或许能找到这个尸体的线索。”“还有。”朱显补充道:“这金佛是在哪铸造的那里应该是最有可能的。”“铸造的地方我们已经调查过了。”沐真说道:“去年这些金佛由那些富绅集资铸造,为了保证每一尊金佛都有独特的形象,当时富绅们将这个任务交给了不同的工匠。”“而那些工匠,绝大多数都已经不在天谕城了,不知去向。”“莫非死了”朱显愣了一下。“不知道,正在调查中。”沐真说道。“好吧。”朱显点了点头。“算了,我先安排人去调查一下失踪的人。”沐真说道。不管怎么说,有了调查的方向,总比没有要好得多。“苏公子。”而在这时,苦手对苏沐风说道:“检查过了,与验尸报告上的一致。”“致命伤呢”苏沐风问道。“没有。”苦手摇了摇头。“没有”朱显十分惊讶:“脑袋都被砍下去了,还不算致命伤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