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翻唱行业的潜规则(2 / 2)

杜月华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而生气,翻唱的圈子现在已经形成,并且越来越火爆,很多网络歌手或者不出名的三流艺人,经常会翻唱一些时下热门的歌曲。

一来简简单单就能赚取热度,二来也省去了创作的成本和时间,直接拿着原词原曲翻唱上传,多简单?

虽然有人翻意外着自己的作品比较火,但这并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对于林霄来说,翻唱可以,他也从来没有过制止的意思,但如果你打着翻唱的旗号赚取利益这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说简单点这叫侵权,版权方如无授权的情况下,歌曲是不允许随意翻唱的。

但这个圈子既然已经形成,说明很多歌手对这一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其中也包括林霄。

规则内的翻唱其实无所谓,还能起到宣传的作用,但跳出规则外,硬要拿着别人的心血来当成自己赚钱的工具,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角度来说,这种行为都很不耻。

“让公司联系各大音乐平台全部下架了吧。”

这种情况之前就已经出现过,所以林霄觉得再按之前的方式处理就行。

杜月华却摇头道:“公司早就注意到了,已经通知下架了一批,但这些网络歌手都是个人的音乐平台账号,下架完他们还会继续上传。”

林霄被逗乐了,不是吧?自己作为版权方这点小问题还处理不了?

“那些音乐平台呢?侵权的作品为什么还允许上线发布?”

闻言,杜月华更显生气,说道:“都是一群只知道注重眼前利益的家伙,因为你的作品没跟任何一家签订独家合约,所以这几家平台如果不是在公司发通告的情况下,基本是不管的。”

这意思是,自己的作品免费在各大音乐平台上线还是坏事了?

对林霄的粉丝和听众来说这是好事,对于林霄也同样如此,不收费不搞独家意味着歌曲传播途径更快更高效。

而对于几家唯利是图的音乐平台后方的公司来说,全免费意味着赚不到钱,而林霄这家伙真的单纯的只把他们作为一个发布作品的平台而已。

平台方弄出一些独家合约,为的就是多捆绑一些名气大的歌手,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