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这次的敲门声,和刚才完全不同,无论是节奏还是力度,都截然不同。
菲勒蒙皱起眉头,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放荡不羁的年轻人。
他是今年的插班生。
菲勒蒙找不到任何拒绝他入学的理由。他支付得起学费和住宿费,而且他的推荐人还是老法院大学的毕业生,这简直是无可挑剔。
但他的履历,却让菲勒蒙感到一丝不安。他是一个富有的孤儿,据说从与他关系疏远的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大笔遗产,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然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突然变卖了所有家产,在春季学期申请了老法院大学的插班生。更让菲勒蒙感到奇怪的是,他之前一直住在牛津附近的利明顿。
或许是因为他特殊的背景,菲勒蒙对他总有一种莫名的排斥感。
“进来。”
房门打开,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菲勒蒙看到他的穿着后,顿时愣住了。
年轻人穿着一件崭新的黑色双排扣长礼服,里面是一件印着花纹的白色衬衣。如果只是这样,倒也无可厚非,但他下半身却穿着一条过时的灯笼裤,长度几乎和他的长筒靴齐平。
考虑到这里是伦敦,而不是美国南部,他的穿着打扮,未免也太过怪异了。菲勒蒙发誓,自己从未在伦敦街头见过如此打扮的人。
他一只手拄着一根短手杖,另一只手则按着礼帽,恭敬地站在菲勒蒙面前。
“请坐。”菲勒蒙简短地说道。
年轻人大步走到菲勒蒙的办公桌前,坐了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
“爱德华。”
“只有名字吗?”
“我父亲去世了,我正在给自己取一个新姓氏,但还没有找到满意的。”
菲勒蒙从未想过,有人会在被问到名字的时候,给出如此有创意的答案。他预感到,和这个年轻人打交道,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好吧,爱德华。你的推荐信上说,你可以去牛津或者剑桥读书,为什么要来伦敦?”
听到菲勒蒙的问题后,爱德华第一次露出了犹豫的神色。
菲勒蒙终于有机会,仔细观察他的长相了。爱德华留着黑色的短发,黑色的眼睛深邃迷人,仿佛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能够将所有的光线都吸进去。
菲勒蒙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爱德华的长相。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那就是“中性”。
虽然爱德华的短发让他看起来像个男人,但如果他留长头发,菲勒蒙也不会感到意外。而且,他的长相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英俊。
当他微笑的时候,他的脸庞如同天使般纯洁无暇;而当他皱眉的时候,他的眼神却又像恶魔般阴冷可怕。
他的皮肤,时而像婴儿般光滑细腻,时而又像老人般布满皱纹,仿佛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
所以,菲勒蒙只能用“难以形容”来概括爱德华的长相。
“因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由的人。”爱德华谨慎地开口说道。
“如果我的人生按照既定的轨迹发展,我肯定会去牛津大学读书。我的家族在牛津很有声望,我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大学里也会有人照顾我,我的生活会一帆风顺,根本不需要变卖所有家产,千里迢迢地跑到伦敦来。”
他伸出左手,用右手紧紧握住自己的食指。
“这就是惯性,它赋予命运以力量。”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你不喜欢一帆风顺的生活,所以才来伦敦?”
“不是这样的。”爱德华摇了摇头,认真地说道。
“自由,就是不受任何束缚。我的命运,不应该被惯性所左右,它应该完全由我自己来掌控,不掺杂任何杂质。您明白我的意思吗?”
“如果你想和我讨论哲学,我劝你还是省省吧。”菲勒蒙打断了爱德华的话。
他看着爱德华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对哲学一窍不通。”
虽然菲勒蒙是在开玩笑,但爱德华却认真地点了点头,这让菲勒蒙感到有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