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收拾老丈人(1 / 2)

5月27日,小雨,宜放鞭炮!

摄影师徐军在金陵路捕捉到了历史珍贵的画面:大约400多名人民子弟兵,躺在潮湿的马路上,抱着枪械,和衣而睡。

如果将镜头放大到整个魔都,就会发现,所有进城的十万将士全部遵守《入城三大公约十项守则》,在下雨天不入民宅。

枪声是在凌晨逐渐平息的,当时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中。

许多士兵已经连续奋战了几十个小时,疲惫不堪。

小雨仿佛也知道战士们需要休息,果断飘向了别处。

徐军一动不敢动,生怕发出的声音。

像他一样的摄影师,胡振华一共派出了30多组,分散在魔都各处,以拍摄电影为名,行记录之实。

每一帧画面,都将是研究这段历史的珍贵资料。

唤醒这座城市的,是一串清脆的铃铛声。

在大城市生活,节奏很快。

战争令百姓的工作有了短暂的停歇,他们才得以休息。

枪声一停,为生活而奔波的底层人民闲不住了,他们要挣钱养家!

最早出现在街头的,是黄包车脚夫黄豆,他按照以往的惯例,前往码头,因为那里有客轮停靠!

黄包车上挂着铃铛,提醒大家避让。

黄豆突然发现街道上躺满了士兵,他赶紧用毛巾捂住铃铛。

但还是晚了一步,战士们的警惕性很高,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醒了。

刹那间,整个魔都开始复苏。

在一阵急促的哨子声中,战士们起身、整理着装,短短两分钟便完成了集合,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划定的军营前进。

徐军赶紧抱着摄影机,跟上他们。

……

东湖路70号,米国领事馆,吉姆拉将一份电报摔在桌子上,骂道,

“卡特这个混蛋,一点底线都没有!我们什么时候成胡振华的佣人了?他的银行被抢,居然要我们动用军舰帮他堵截逃犯!”

詹姆斯在内心吐槽道:这话你当着卡特的面说呀。

还不是因为卡特又守碉堡,又拍电影,风头一时无两,你嫉妒了呗!

要怪,就怪你是情报局的,见不得光!

詹姆斯定了定神,说道,

“局长,崇明发展银行这次被抢的金额高达3亿,我向银行的其他高管求证过,实际金额只高不低,如果这些钱追不回来,难道我们真的要眼睁睁地看着银行倒闭吗?这么大的窟窿,会不会要我们来填?毕竟,银行可是江北方面最大的债权人!工业区的存在,对我们情报工作的开展也有很大益处。”

吉姆拉闭上了眼睛。

在工业区拥有大量利益的,不仅是领事馆,还有情报局。

了解一个国家,必须全面地了解这个国家的经济状况、政府机构运行、人民生活状态等着多种信息!

自从工业区建立,远东情报局获得了大量基础情报。

这些情报,胡振华和江振根本不在意,因为国家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要半年,米国人收集的情报就要过时。

了解是双向的,吉姆拉想了解红色方面,同时,江振也想了解远东情报局。

双方的情报力量,已经进行过多次交锋,这对了解米国人获取情报的方式大有裨益。

更何况,那些都是基础情报,即使不给,吉姆拉也可以从其他途径获取到。

吉姆拉睁开了眼睛,随着时间的推移,情报局的触角开始伸向更高的领域。

如果胡振华倒了,情报局的工作又要从头开始。

吉姆拉经过简单的权衡,在咨询电报上写道:自由资本在华国硕果仅存的据点,只剩下工业区!如果有一天,双方的冲突不得不以一场战争来分出胜负,那么,工业区的存在,将是最好的借口,毕竟,我们要维护本国国民的利益,这在在道义和法理上是完全站得住脚的。我完全同意卡特领事的建议,吉姆拉。

他将电报递给詹姆斯,

“立即回电!”

“是!”

半个小时后,游曳在东海的几艘军舰改变航向,开始拦截过往船只,进行检查。

丁治磐被拦住了,他虽然半夜就登上了渔船,但是夜里下了一场大雨,云层遮住了天上的星星,船主辨别不了方向,迷路了。

这一耽误,就是几个小时。

美国人检查的很细,在渔船里搜出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和米元。

“人带走,船只扣押!”

丁治磐整个人都不好了,他顾不得对洋人的畏惧,喊道,

“这里是国际海域,你们没有权利扣押我!你们没有权利!”

随军的法律顾问尼采手持文件,笑道,

“丁先生,你涉嫌抢劫米资银行,我们接到当局的求助请求,这才协助拦截,放心,我们会将你安全地移交给当局。至于你说我们有没有权力的问题,我想你误会了。苦主已经向纽城法院提交诉讼,援引国际鞋业公司诉华盛顿州案的判决,不管行为人是否具有本国国籍或住所,不论该行为是否符合行为人所在地法律,本国法庭即可就此种效果产生的诉讼原因行使管辖权!”

丁治磐虽然不明白尼采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有有一点他听懂了:这事米国能管,而且还有法律依据!

丁大军长哪懂得国际法,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反驳。

尼采说的,是大名鼎鼎的‘长臂管辖’!

1945年的国际鞋业公司诉华盛顿州案,在米国“长臂管辖”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地位显要,是“长臂管辖”制度正式产生的标志。

现阶段,是米国的长臂管辖的形成时期,其法律诉讼主要体现在各州之间,但已经开始扩展到米国以外的区域。

从冷 战开始到七十年代,长臂管辖的标志性法律相继出台。

《出口控制法》《出口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为 “长臂管辖”权的国际法化奠定了基础。

1977年12月19日,米国通过了《反海外腐败法》(FcpA),初衷是禁止米企在海外通过贿赂操纵贸易和市场,但后来逐渐扩大,成为米国“长臂管辖”的重要法律之一。

总的来说,长臂管辖主要有两个法理依据:“最低限度联系理论”、 “效果原则”。

举个“最低限度联系理论”的例子,比如中资银行使用米元系统进行结算,哪怕你在境外没有分支机构,米国的法律也能管你。

至于“效果原则”,简而言之,就是你的行为影响到了米国人或机构,他们就能管你。比如你骂一句:狗日的的米国!说不定你哪天出国,就被逮捕。

霸权,是不需要理由的,我制定律法,是为了‘合法’地收拾你。

丁大军长不是第一个被抓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你贪污了民脂民膏,拍拍屁股换个地方继续享福?

没门!

那3亿米元,必须有人买单!

只要你们敢从海上跑,我就得把你们逮回来。

上午9点,齐书桓不顾风险,紧急降落在工业区,准备会晤胡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