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也坚持不了多少。”李经武叹道:“死伤太多了,可不能把儿郎们的性命交代在这。”
一场惨胜,绝不是两人所追求的。
而同样,豪格也无法担负起这种一比一换人的打法。
他当即举起手掌来,转头大吼道:“传令,令索伦兵向前,进行厮杀——。”
到了这一步,豪格知道退不下去。
因为火药不多了。
辽东硝石本就匮乏,如今这一仗,几乎把他携带的火药消耗的七七八八,接下来只能当烧火棍了。
若不能趁着这个机会厮杀一番,可不就浪费了。
马群渐渐如洪水改道一样开始分流,前军重骑向西北方向奔走。
等到了火枪兵撤退,两股骑兵压阵后,豪格亲率大军,带着骁勇的索伦人,缓慢而来,形成三股骑兵,前头如同品字,又像一支箭簇。
马群再度跑起来,铁甲骑士在马背上起伏,马蹄将地上泥土刨开,大量的灰尘在空气中弥漫。
对此,明军也毫不畏惧,操练多时骑兵,迎面而来,李经武亲自上阵。
宽阔的横面,清军形成了兵力优势,气势十分汹涌。
“杀——”李经武毫无畏惧。
在火枪兵退下的时刻,整个战场就交给了骑兵。
双方骑兵渐渐靠近,似慢实快。
李经武的耳朵,上捂着毛皮和锁甲,却也听到了风声在耳际呼啸。地面的事物越来越模糊,只有两侧并行的骑兵将士仿佛静止。
“哼!”看着越来越近的敌军,他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儿郎们,拿出火铳来。”
“霹雳啪啪......”
风中传来了炸豆子一样密集的声音,豪格抬头看时,一阵阵的的硝烟四起。
“叮叮叮”的一阵撞击声,连他的肩上也是明显地被撞了一下似的,一下就镶嵌入了铠甲,被里面的丝绸挡住。
但是厚重的力道,却让他浑身一震。
“骑兵怎么会有火枪?我怎么没看到?”
豪格大惊失色。
这明军怎么回事,离开了火枪就不能活吗?
“咔嚓——”他迅速的接近一骑,手起刀落,结果了性命。
目睹到了其手中的短铳。
他回首一望,大量的骑兵并没有被短铳击中,只有一些倒霉蛋罢了。
但许多的战马却受到惊吓,马失前蹄的不在少数,骑兵们无法掌控。
这样一来,就给了明军极佳的机会。
要知道在战场上,任何的契机都是转瞬即逝,甚至决定了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经武当兵多年,早就对此一清二楚,更何况这样的机会由他自己创造。
他嘶吼道:“杀建奴——”
此时的大明骑兵,融合了闯兵、边军、关宁军、西军等精骑,在经过多年来的千锤百炼。
无论是铠甲武器,还是士气,都与满清无异,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些超出。
所以,李经武毫无畏惧,也渴望在一场对战之中,骑兵真正击溃清军。
而清军却一直是老样子看待明军,自以为骑兵无敌,但此时一接触,立马就大吃一惊。
针尖对麦芒,一阵腥风血雨,两军厮杀了一个多时辰,可谓是不分胜负。
战术上打了一个平手。
而在战略上,按照清军稀少的人口来看,却输的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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